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开展2023年度社区教育优秀课程资源
遴选活动的通知
各市教育(教体)局,各有关高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的意见》(教职成〔2016〕4号)要求,有效提高各类教育主体资源建设的积极性、创造性,满足社区居民多样化、个性化学习需求,推动实现资源共建共享。2023年,决定在全省持续开展社区教育优秀课程资源遴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全省各级社区教育机构、高等学校、教科研院所以及其他相关单位,凡自行设计开发、适合社区居民学习的社区教育资源,均可自愿申报。
(二)参评课程资源应符合社区教育的基本规律和特点,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时代性、示范性。
(三)参评课程资源应具有针对性和实用价值,选题贴近社会,贴近居民,有助于解决社区居民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某些急难愁盼的问题,鼓励制作申报智慧助老、社区教育助力乡村振兴、新就业群体职业技能提升等选题的优秀课程资源。
(四)参评课程资源应集中体现某个专题或某个知识点,且符合分类要求,具体可参照《山东省社区教育课程资源分类表》(附件1)。
(五)参评课程资源应遵循课程目标、课程内容、课程实施、课程评价等课程建设的一般规律,教学环节和教学过程完整。
(六)参评课程资源种类一律为视频资源。具体要求为:每个视频资源时长在30分钟以内,大小不超过1G,格式为*.MP4,分辨率在720P(1280×720)以上(16:9),不接收仅以“PPT+配音”方式制作的作品。可以是单个视频,也可以是同一课程或同一主题的系列视频。同一系列视频最多不超过5个,且只能作为一个作品申报,严禁拆解为多个作品申报。标准详见《山东省社区教育优秀课程资源遴选标准》(附件2)。
(七)各市教育(教体)局负责组织辖区内社区教育机构、教科研院所及其他相关单位资源的申报,每市申报数量总计不超过50个(每一大类限10个);各高等学校组织本单位资源的申报,每校申报数量总计不超过25个(每一大类限5个)。
(八)参评课程资源应符合意识形态相关要求,且为原创或具有独立知识产权的作品,如引用他人成果,应事先征得相关著作权人的同意。课程资源内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出版规定。
(九)凡参加过以往全省社区教育优秀课程资源遴选活动的原作品,本次不得申报,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
二、遴选程序
(一)各级社区教育机构、高等学校、教科研院所以及其他相关单位,结合自身教材与课程建设等实际情况,组织网上申报。申报时间:2023年9月26日—10月16日。
(二)由各市教育(教体)局和高等学校于10月20日前完成本单位所辖资源的审核把关,确保资源种类、分类、内容正确,尤其是无思想政治方面的错误。
(三)我厅委托山东省社区教育指导服务中心组织开展遴选工作。遴选结果经我厅审核公示后,予以行文公布。
三、材料上传及报送
(一)资源申报人将课程资源及佐证材料上传到“山东终身学习在线”“2023年社区教育优秀课程资源遴选活动”板块(网址:http://sdzylx.contest.chaoxing.com/)。其中,课程资源直接以课程名称命名,请勿添加系列和类别(例:如何让婚姻保鲜),上传课程时,请注意选择对应的资源类别。《山东省社区教育优秀课程资源遴选申报表》(附件4)、《山东省社区教育优秀课程资源遴选申报汇总表》(附件5)以及与参评课程相关的佐证材料(获奖证书等)上传至网页指定位置。作者单位信息应准确完整,作者应注明负责人和全部参与者,单位名称应和单位公章称谓一致。
(二)各市教育(教体)局和高等学校应指定专人作为管理员,负责本次活动的宣传组织、指导服务及网上资源审核确认工作,并于9月20日前通过扫描二维码线上填报山东省社区教育优秀课程资源遴选管理员信息,并加入管理员QQ群(群号:851688595)(附件3)。
四、入选资源的使用
入选2023年度山东省优秀社区教育资源的课程资源,将在“山东终身学习在线”(http://www.sdlll.net/)、“山东老年学习在线”(http://lnjy.sdlll.net/)免费共享。
联系人:宁雪文、王雪麟,联系电话:0531—82626712、82626713、15092855925、13589130127,电子信箱:sdsqedu@163.com。
附件:
山东省教育厅
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