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000004502323D/2023-01326 发布日期: 2023-12-22
发布机构: 山东省教育厅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有效性: 成文日期: 2023-12-26
关于印发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发展水平考核指导方案(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12-22 08:50 浏览次数:

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印发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发展水平考核指导方案(试行)的通知

鲁教职字〔2023〕9号

各市教育(教体)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2〕65号)、《教育部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职业教育提质升级 赋能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23〕6号)有关要求,我厅研究制定了《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发展水平考核指导方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山东省教育厅

2023年12月21日

东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发展水平考核指导方案(试行)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2〕65号)、《教育部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职业教育提质升级 赋能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23〕6号)有关要求,建立与类型教育相匹配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发展水平考核制度,推动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高质量特色化发展,制定本指导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紧围绕服务黄河重大国家战略和深化新旧动能转换、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健全德技并修、工学结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育人机制,以提升专业关键办学能力为基础,以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为重点,以提高专业育人质量为核心,建立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发展水平考核评价体系,形成考核结果运用长效机制,推动中等职业学校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建立健全对接产业、动态调整、自我完善的专业建设发展机制,引领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错位、差异、特色发展,不断提升育人水平和服务能力,实现人才培养供给侧和产业需求侧结构要素全方位融合,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技能人才支撑。

二、考核范围

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含开设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的高中学校、特教学校和高职院校)开设的专业。

三、考核内容与方法

各市教育(教体)局综合考虑本市专业布点数和在校生数,以量大面广的专业为主,按照相同专业进行考核,每3年一轮。考核内容包括考核指标和负面清单两部分。发展水平考核赋分后进行等次评定。我厅根据每年重点工作任务,对相关指标进行优化调整。

(一)考核指标体系。综合考核近3年专业发展情况,由定性指标、定量指标组成,包括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附件1)。按照百分制赋分。特色创新指标为加分项(附件2),分值20分。

各市可根据本地实际,充分征求学校意见建议,科学论证研判,在上述指标基础上优化具体考核指标,并确定各个指标的分值权重。在此过程中,要抓住“牵一发动全身”的核心指标,充分体现本地学校专业办学特色和优势,考核方式方法防止形式主义、简单粗暴生硬,不得增加基层学校负担。对相关指标涉及到的不同层级的项目、比赛、成果,在赋分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区分不同的权重。

(二)考核负面清单。从意识形态、规范管理、经费使用、重大事故等方面设定负面清单(附件3),其中,包括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事项和考核直接确定为较差等次事项。

四、考核程序

(一)考核组织。由省教育厅制定考核指导方案,由各市教育(教体)局具体优化和组织实施。

(二)安排布置。当年12月,省教育厅制定并印发考核指标;各市教育(教体)局制定本市实施方案。

(三)开展自评。次年1月,各中职学校按照本市考核要求,进行自我评估,形成自评报告,向市教育(教体)局提报考核材料。

(四)组织评价。次年2月,各市教育(教体)局结合有关单位提供的相关数据,组织专家对本市区域内中等职业教育相关专业进行考核,视情况可进行实地考察。

(五)确定结果。考核结果可分为A、B、C、D四个档次,A档为考核得分前25%的专业、C档为考核得分后10%的专业,D档为存在“直接确定为较差等次事项”的专业,其他为B档,有“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事项”的专业最高为B档。考核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各市教育(教体)局发文公布。各市考核结果及考核工作报告,于次年3月报送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视情况对各地考核结果进行抽查复核。

五、结果运用

(一)考核结果通报各相关学校及举办方,作为中职学校专业分档、排名的主要依据和考核学校的重要依据。

(二)对确定为A档的专业,在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安排中给予倾斜;对确定为C档、D档的专业,视情况予以优化调整。对考核工作不落实或落实不力的市,将约谈该市教育行政部门。

(三)各相关学校针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研究整改措施,切实改进工作。各市教育(教体)局要强化对整改工作的指导监督,并将整改情况列入下次考核内容,确保整改到位。



附件:

1.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发展水平考核指标.docx

2.特色创新定量指标评分办法.docx

3.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和直接确定为较差等次事项.docx


附:《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发展水平考核指导方案(试行)》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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