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000004502323D/2022-00667 发布日期: 2022-11-22
发布机构: 山东省教育厅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有效性: 成文日期: 2022-11-22
关于开展2022年度山东省基础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11-22 15:41 浏览次数:

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开展2022年度山东省基础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鲁教基函〔2022〕78号


各市教育(教体)局,各高等学校,厅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提高基础教育质量,推进强课提质行动,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度山东省基础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本次立项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一)重点项目。聚集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目标,围绕当前教育教学改革中的重点、难点或热点问题,探索行之有效、可在全省推广的解决方案或策略。申报重点项目须具有较好研究和实践基础,一般应为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且有1年及以上的研究与实践探索,也可为市级重点教育科学规划项目且有不少于2年的研究与实践探索;预期成果具有较高的推广和应用价值。重点项目选题可参考选题指南(见附件1),也可自定。

(二)一般项目。聚集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目标,围绕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中一个或者几个具体问题,进行切实有效探索。申报一般项目须具有一定研究和实践基础,一般应为县级及以上教育科学规划项目且不少于3年的研究与实践探索;预期成果具有一定的推广和应用价值。一般项目选题可参考选题指南(见附件1),也可自定。

二、项目数量

全省计划立项240项左右。其中重点项目40项左右,一般项目200项左右。

三、申报范围

省内普通中小学校(含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高等学校、教科研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及其个人均可申报。

四、申报名额

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各市推荐数额按普通中小学校(含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数量(根据2021年教育事业统计数据)等因素综合确定,具体分配数量见附件2。省教科院统筹负责厅属有关单位项目申报,限额30项。各市要根据工作实际,统筹确定市直有关部门和县(市、区)分配数量。

五、申报要求

(一)各市普通中小学校(含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以下简称“中小学校”)、教科研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及其个人项目,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评审,公示无异议后在限额内择优推荐。

(二)高等学校及其个人项目,须与主要合作学校、教师联合申报,占用主要合作学校、教师所在市的推荐限额,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部署。

(三)厅属有关单位项目向省教科院申报,省教科院负责评审,公示无异议后在限额内择优推荐。

(四)要注重高等教育与基础教育、教科研与教学一线相衔接,鼓励联合开展项目研究攻关。以个人名义申报的项目,在项目主要完成人中,高等学校、教科研机构人员作为主持人的,应至少包括1名中小学校人员;中小学校、教育行政部门人员作为主持人的,应至少包括1名教科研部门或高校人员。以单位名义申报的项目,高等学校、教科研机构作为主持单位的,应与教育行政部门或中小学校联合申报;中小学校、教育行政部门作为主持单位的,应与高等学校或教科研机构联合申报。

(五)项目申报人只能主持1个项目,且最多参与2个项目;每个项目主要完成成员不超过6人。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共同完成的项目,由主持单位或主持人提出申请。

(六)各市推荐项目中,由普通中小学校一线教师(不含教研员)或普通中小学校主持的项目应不少于推荐项目总数的70%。

(七)各单位拟推荐项目要通过官方网站等渠道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1.已获国家级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的项目;

2.已获省级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无理论突破和实践创新的项目;

3.主持的基础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未结题者。

六、申报方式

省级推荐项目采用网络和纸质材料同步申报。

(一)网络申报。各市教育(教体)局和省教科院组织、指导评审通过的申报单位和个人于2022年12月16日前登陆系统(网站地址另行通知),填写上传《山东省基础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附件3)、《山东省基础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论证活页》(附件4),并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连同《山东省基础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汇总表》(附件5)和公示证明材料提交我厅。详细步骤和要求见网站申报流程。

(二)纸质材料申报。附件3、4、5从系统中导出并加盖公章,其中附件3、4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附件5用A4纸打印。请于2022年12月20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省教科院(地址:济南市市中区土屋路3-1号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414房间,邮编:250002)。所有报送材料均不退还,请自行备份留存。纸质材料打包顺序要与汇总表中项目顺序完全一致。

七、项目评审

项目评审分为网络评审和会议评审两个阶段,根据评审成绩综合确定课题立项结果,同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安排会议答辩,具体方式另行通知。项目评审坚持质量为先、公平公正,重点项目达不到立项要求的,根据情况采取委托方式统筹安排。

八、其他

(一)项目一经立项,给予3—10万元经费支持。

(二)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确有特殊情况的,不超过4年。

(三)资格审查贯穿申报、评审、研究全过程。申报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确保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4年内不得申报,获得立项的项目即予撤项。

(四)严格申报时间,所有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五)附件材料下载网址:http://www.sdjky.net/

请各市将工作联系人(姓名、单位职务、手机、QQ号)电子版和PDF版于2022年11月25日前报送我厅。

省教科院联系人:滕柯、唐文秀,联系电话:0531—55630236、55630351,电子邮箱:sdsxcjy@163.com

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联系人:王军鹏,联系电话:0531—51793765


附件:

1.2022年度山东省基础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选题指南.docx

2.2022年度山东省基础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各市推荐名额分配表.docx

3.山东省基础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docx

4.山东省基础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论证活页.docx

5.2022年度山东省基础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汇总表.docx

山东省教育厅

2022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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