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000004502323D/2021-01045 发布日期: 2021-10-15
发布机构: 山东省教育厅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有效性: 成文日期: 2021-10-15
关于实施山东省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特色化建设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10-15 10:49 浏览次数: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实施山东省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特色化建设计划的通知

鲁教职函〔2021〕36号

各市教育(教体)局、财政局: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及部省共建职教高地要求,引领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错位、差异、特色发展,优化专业布局,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结合我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建设实际,经研究,决定实施山东省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特色化建设计划。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坚持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加强专业建设,优化专业结构,凝练专业特色,建设一批校企合作紧密、培养模式先进、办学条件优良、质量效益显著的特色化专业,进一步提升中等职业学校特色专业基础能力和发展水平,有效引领和带动全省中等职业教育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整体提高。

二、建设目标

围绕办好新时代职业教育要求,集中力量建设300个左右中等职业教育特色化专业。经过3年左右努力,专业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显著提高,技术创新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显著提升,建成一批优势明显、特色显著、走在全国前列的特色化专业。

三、建设内容

(一)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健全德技并修、工学结合育人机制,加强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建设,将职业道德、职业精神、工匠精神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构建“三全育人”新格局。紧密对接区域产业与行业企业,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创新校企“双主体”育人长效机制,准确定位人才培养目标,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等产业先进元素融入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深入实施中国特色学徒制,校企共建共享教学资源,实现知识学习、技能实训、工作实践和职业技能评价、鉴定一体化。深化教学模式改革,普及项目教学、案例教学、情境教学、模块化教学,推进“课堂革命”。鼓励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引入国际先进的人才培养标准、课程体系、教学标准等,培养适合“走出去”的技术技能人才。形成一批具有推广价值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经验做法。

(二)课程体系建设。以提高学生核心素养、综合职业能力和服务终身发展为目标,探索“岗课赛证”融合,对接职业标准,构建适应区域产业升级要求、以职业能力培养为核心、与高等职业教育相衔接的课程体系。积极开展“1+X”证书制度试点,推进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标准与课程标准融通。深入推进校企联合开发课程,以典型工作任务、工作过程等为主线确定课程结构,以专业核心技能和成熟的先进技术为主线确定课程内容,将企业元素融入课程教学环节。深化教材改革,广泛使用新型活页式、工作手册式教材并配套开发信息化资源。以“信息技术+”升级传统专业,发展数字经济催生的新兴专业。充分考虑信息化时代对工作岗位的影响,全面改造升级传统课程。建设一批适应新时代职业教育发展和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需求的课程体系。

(三)教学团队建设。校企合作组建高水平、结构化专业教学创新团队,探索教师分工协作的模块化教学模式,提高教学水平和技术服务能力。建立和完善“双师型”教师队伍培养和评聘制度,专业课教师每年至少累计1个月参与企业实践或实训,吸纳来自生产一线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兼职教师、承担相应比例的教学任务。突出教学团队的梯队建设,加强青年名师培养,形成数量充足、结构合理、德技双馨的专业教学团队。落实教师5年一周期的全员轮训制度。专业教师“双师型”比例达到70%以上。培育一批在区域内有较大影响力的教学名师和团队。

(四)教学设施建设。配备先进的实训实验设施,实训设备的种类、数量和实训场地、工位能高水平满足实践性教学需要,并保持较高的使用率。建有能模拟生产一线或就业岗位环境的“技能教室”,能够满足专业核心技能训练需求。校内专业实训中心具有实践教学、职业技能评价或鉴定、技能竞赛和社会服务等功能,课余时间对全体学生开放,并有专业教师指导学生自主开展实训和技能训练。校外有不少于3个较为固定的大中型实习企业。建设一批校内外产教融合式多功能实习实训设施。

(五)数字化教学资源建设。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采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组织教学,建立教学资源平台,实现优质资源共建共享。建立校域内信息交流平台,实现优质课程、课件、微课等资源网络共享,促进专业教师网上交流和专业学生远程学习。重视数字化专业课程体系建设,根据专业课程特点引入与之相适应的虚拟仿真教学、数字化实训、远程实时教育等数字化教学资源,丰富教学手段。建成一批面向社会开放、具有先进性的数字化教学资源。

(六)服务能力和水平提升。在服务能力方面成为一定区域内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与区域主导产业、支柱产业或战略新兴产业相适应,以技术技能积累为纽带,积极主动服务中小微企业的技术研发和产品升级。在改革创新、提高质量和办出特色方面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通过专业联盟、专业建设指导、教师交流、对口培训、资源共享等多种形式,对口支援和带动同类学校相关专业建设;将专业人才需求调研报告、专业建设规划和标准、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及资源向其他学校相关专业开放;定期举办专业教学现场会,发布成果,推广经验。产生一批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高质量标志性成果。

(七)专业质量效益提高。建立健全“政行企校”、研究机构及其他社会组织等共同参与的专业育人评价机制,专业建设持续优化升级。全日制学历教育在校生原则上不低于300人,每年承担的社会培训人次达到学历教育在校生人数2倍以上,学历教育毕业生中90%以上获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资格证书,对口就业率达80%以上;在校生对专业学习的满意度和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满意度均达到90%以上;建立学生技能竞赛机制,实现参赛学生全覆盖,并在省级以上比赛中获奖;具备举办市级以上专业技能竞赛的能力,并能承担市级以上专业教师素质提高培训工作任务。教师和学生在企业技术开发和社会服务方面的参与度较高,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申报条件

(一)申报学校为独立设置的中等职业学校,相关专业应为省教育厅备案招生的专业(含“三二连读”中职段专业)。申报专业应着重面向国家重大战略和我省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海洋强省等重大工程,也可面向区域其他支柱性产业或新兴战略产业。

(二)申报专业在以下10项标志性成果中有不少于6项:

1.申报专业为山东省中等职业教育品牌专业建设项目或国家示范性专业,新版专业目录中专业更名、合并、拆分、归属调整的予以认可。

2.申报专业为学校重点建设专业,符合区域内中等职业教育专业布局规划,服务能力强、效果好。

3.本专业承担面向社会开展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

4.本专业教师主持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

5.本专业牵头或参与制定省级及以上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教学指导方案),或有主编教材入选“十三五”国家规划教材。

6.本专业承担省级及以上职业教育教学改革试点且成效明显(仅包括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现代学徒制、“1+X”证书制度试点)。

7.本专业教师近五年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奖励(仅包括职业院校教师教学能力大赛、中职班主任能力比赛,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全国、全省教书育人楷模,省级及以上名师工作室,省级及以上教学团队,齐鲁名师、齐鲁名校长,省青年技能名师)。

8.本专业教师承担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或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第一主持单位)。

9.本专业获得近两届省级及以上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包括参与单位,列前三位),或获得省级及以上教材建设奖(主编为申报专业专任教师)。

10.本专业学生近五年在省级及以上竞赛中获得过奖励(仅包括全国或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职业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

(三)申报学校如已经立项为山东省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建设计划单位,须按要求建设1—2个中等职业教育特色化专业;我厅不再另行安排特色化专业建设经费,学校也不需再申报特色化专业。未立项为山东省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建设计划的单位,每次可申报1个中等职业教育特色化专业。

(四)专业近3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1.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群体事件;

2.有严重违规办学、违规实习行为,或出现教师师德失范行为,产生不良社会影响;

3.在政府资助或奖励项目中有违规操作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

4.有其他严重违规行为,造成社会不良影响。

五、工作程序

(一)学校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学校自愿申报,按要求向市教育(教体)局提交申报材料。

(二)市级推荐。市教育(教体)局在统筹考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布局的基础上,依据申报条件对学校申报专业进行资格审核,经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学校专业申报材料报省教育厅。

(三)遴选确定。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遴选,经公示无异议后公布结果。

六、申报要求

(一)申报2021年首批中等职业教育特色化专业的学校须于2021年10月16日至26日登录山东省职业教育云服务平台(http://zyjy.sdei.edu.cn/)“山东省中等职业教育特色化专业管理系统”,按要求提交《山东省中等职业教育特色化专业申报书》(简称《申报书》,附件1)、《山东省中等职业教育特色化专业申报汇总表》(简称《汇总表》,附件2)及《山东省中等职业教育特色化专业建设方案》(附件3),相关材料加盖公章(各一式5份,双面打印,A4纸装订)邮寄至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处。

(二)市教育(教体)局须于2021年10月31日前完成市级审核工作。各市教育(教体)局登录系统用户名和初始密码另行通知,申报学校用户名和密码由各市教育(教体)局在系统中分配。

联系人:姜涛、陈志浩,电话:0531—81916538;

地  址:济南市市中区舜耕路60号省教育厅501室。

七、实施管理

(一)项目建设周期为3年。遴选300个左右专业立项建设(含已经立项为山东省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建设计划的学校须建设的特色化专业)。

(二)项目立项后,学校要完善专业建设方案,编制任务书,经市教育(教体)局、市财政局审核并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核准后,正式启动项目建设。项目学校专业要深化改革创新,聚焦建设任务,健全责任机制,扎实推进建设,确保工作成效。

(三)各市、县(市、区)要加强政策支持和经费保障,落实建设任务,协调解决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各市教育(教体)局负责学校项目建设方案和任务书的审核论证,督促落实相关政策和建设资金,对项目建设指导、监督,实施过程性监管。

(四)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建立绩效评价机制,组织开展中期检查和验收评估,加强过程管理和监督。对资金筹措有力、建设成效显著的项目,加大支持力度;对资金筹措不力、实施进展缓慢、建设实效有限的项目,提出警告并酌减资金支持额度。出现重大问题,经整改仍无改善的项目,中止项目建设。建设期满,通过验收评估的专业,认定为“山东省中等职业教育特色化专业”。

(五)项目建设资金由市县(市、区)财政投入、举办单位投入、学校自筹和社会资金支持等为主。各地新增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向职业教育倾斜,确保建设期内实际安排项目学校的年生均拨款标准(不含上级专项资金)根据学校建设需要逐步提高,不得下降。省财政将结合中央资金给予专项补助,建设期内分年度拨付。


附件:

1.山东省中等职业教育特色化专业申报书.doc

2.山东省中等职业教育特色化专业申报汇总表.doc

3.山东省中等职业教育特色化专业建设方案编写说明.doc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财政厅         

2021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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