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000004502323D/2025-01259 | 发布日期: | 2025-09-01 |
发布机构: | 山东省教育厅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有效性: | 成文日期: | 2025-09-01 | |
统一编号: |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山东省第七届普通高中学生辩论赛的通知》要求,各市通过逐级推荐评选,共有64所学校参加省级比赛,共评出一等奖4个、二等奖12个、三等奖48个、全程最佳辩手1名、单场最佳辩手72名,优秀指导教师64名,优秀组织奖8个,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5年9月1日—5日,公示期内,若对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厅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及有效联系方式(注明联系人姓名、地址、联系电话)。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济南市市中区舜耕路60号,邮编:250000,电话:0531—51793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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