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试点县(市、区)和试点学校遴选工作的通知》(鲁教体函〔2024〕8号),经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省教育厅资格审核,拟确定全省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试点县(市、区)和试点学校名单,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23日至2024年7月29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在书面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反映情况的书面意见请于2024年7月29日之前通过信函邮寄、电子邮件送达,逾期及匿名反映恕不受理。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舜耕路60号,山东省教育厅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
电子信箱:twy@shandong.cn,联系电话:0531—51793851。
附件:
1.第二批山东省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试点县(市、区)名单.docx
山东省教育厅
202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