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000004502323D/2024-01648 发布日期: 2024-04-17
发布机构: 山东省教育厅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有效性: 成文日期: 2024-04-17
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数据赋能高效办成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4-17 19:56 浏览次数:

山东省教育厅等9部门

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数据赋能

高效办成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一件事”

实施方案的通知

鲁教基字〔2024〕1号

各市教育(教体)局、公安局、民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大数据局:

现将《山东省深化数据赋能高效办成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一件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公安厅

山东省民政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大数据局

2024年4月17日



山东省深化数据赋能

高效办成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一件事”

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 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巩固我省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网上办”成果,深化数据赋能,优化招生系统平台建设,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一件事”便民化服务水平,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数据赋能,深化居民证照数据共享应用,升级建设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平台,全面提供群众子女报名入读义务教育学校(以下简称报名入学)“一网通办”服务,实现具有本县域内户籍和登记房产居民子女报名入学“零证明提交”,最大限度减少持居住证居民、无登记房产居民等特殊类型网上提交证明材料数量,大力提升群众子女报名入学的便利度、满意度、获得感。

二、工作任务

(一)梳理规范招生政策。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招生就近免试入学政策,合理划分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片区。规范入学条件设定,区分户籍、房产等不同类型,确定群众子女报名入学所需证明事项。采用赋分录取地区进一步精简赋分项目,原则上除户籍类型、居住情况、从业情况及房产类型外,取消其他赋分项目。最大程度减少证明材料,全面清理取消“无谓证明”“循环证明”,不得要求提供“奇葩证明”,减轻群众证明材料提交压力及招生平台数据共享核验压力。(责任单位:省教育厅,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以下均包含相应市县级业务部门,不再一一列出)

(二)升级建设招生平台。坚持功能齐备、操作友好原则,建设报名入学平台或对现有平台进行优化提升。平台应具备招生信息及政策发布、咨询投诉渠道公开、报名申请、居民数字信息调取(入学证明材料提交)、资格审核(大数据信息核验)、录取调剂、录取结果查询等功能,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利用平台进行阳光分班并提供分班结果查询。在“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设立“教育服务专区”,将各县(市、区)义务教育招生服务接口统一接入其中,提供全省统一主题集成服务,制定服务运行过程中的应对预案及应对措施。(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大数据局)

(三)加强数据信息支撑。坚持应共享尽共享原则,统筹居民户籍、常住人口、不动产登记、交易网签合同、租赁备案、社保、个体工商户登记、企业法人、出生医学证明、婚姻登记等数据信息共享,进一步推动适龄儿童报名信息自动采集、自动校验。所需信息数据政府资源尚未满足需求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大数据部门会商相关部门予以定制。各相关部门依托省“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和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实现相关用户的身份认证,避免群众重复登入。(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大数据局)

(四)推动双线融合办理。在报名入学期间,设置线下报名入学“一站式”站点,安排业务人员受理群众子女线下报名入学。各地要提前通过多种渠道告知线下办理所需证明材料信息。对线下办理群众,由帮办代办人员协助线上办理及提交申请,或“一次性”收集、核验群众提交的纸质证明材料,实现群众“只跑一次腿”。鼓励各地探索采取群众授权、后台调取居民信息服务模式,减少群众提供纸质证明材料压力。(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五)共享招生建籍信息。各地按照省学籍管理平台数据标准,将本地招生平台招生结果进行数据准备,通过调用招生数据对接服务接口提交至省学籍招生数据库,形成招生数据。招生数据入库后,由学籍系统自动对招生数据进行关联,填充新生学籍相关字段信息,形成预建籍数据。待省学籍管理平台开放建籍后,组织家长在线确认学生的预建籍学籍信息,并补充完善学籍建籍中缺失的其他字段信息,由学校学籍管理员进行规范后形成正式学籍数据,减少家长及工作人员学籍信息人工录入及审核压力,提高学生学籍信息精准率。(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三、工作步骤

(一)制定工作实施方案(2024年4月底前)。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各部门责任分工、实施步骤和完成时限,统筹推进2024年全省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

(二)整合资源与升级系统(2024年5月底前)。省教育厅会同省大数据局提出义务教育招生所需部门数据信息、技术标准等要求,由各部门予以协调提供,指导各市、县(市、区)按要求设计开发、改造升级招生平台,并与政务云平台完成对接。

(三)系统调试与反馈整改(2024年6月中旬前)。省、市两级教育部门与大数据部门密切配合,模拟招生入学报名全过程,对招生平台进行运行测试,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整改。

(四)组织开展招生入学报名(2024年8月底前)。各市、县(市、区)严格按照要求组织开展义务教育招生网上报名、审核、录取、查询等工作。对于无法进行大数据核验、群众线下报名等特殊情况,采取线下人工集中处理。

四、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持省市统筹、以县为主,组织指导各县(市、区)制定工作推进配档表,明确目标任务、责任措施和职责分工,按时序及要求完成相关任务。6月—8月,省级建立双周调度工作机制,强化工作督促。

(二)强化部门协同。省政府各部门要强化工作联动,加强对市县级业务部门工作指导。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与各部门统筹协调,积极学习兄弟市、县(市、区)工作经验,强化数据共享支撑。

(三)强化业务培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实际编制《工作指南》,提供业务规范流程指引。各地要扎实组织对线上录取核验及线下帮办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其招生录取服务能力。

(四)强化宣传推广。以县(市、区)为单位,组织编制群众视角的线上线下《报名指南》及所需材料清单,通过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致居民一封信等形式广而告之报名入学流程及注意事项。要多渠道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及时改进平台功能及线下服务,并对服务改革成果进行广泛宣传,营造办好“教育入学一件事”良好氛围。



附件:

1.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一件事”工作指南.docx

2.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报名指南(示例).docx

3.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所需材料参考清单.docx


附:《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数据赋能高效办成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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