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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成效明显的市、县(市、区)拟推荐名单公示
发布日期: 2024-03-08 15:26 浏览次数: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加强督查激励的通知》(鲁办发电〔2022〕68号)精神,按照《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成效明显的市县(市、区)督查激励措施实施办法的通知》(鲁教职字〔2022〕10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成效明显的市、县(市、区)遴选激励工作的通知》(鲁教职函〔2023〕54号)要求,经各市推荐、专家评审,拟推荐济南市等5个市、东营市垦利区等11个县(市、区)为2023年度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成效明显的市、县(市、区),现予以公示。

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推荐名单如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我厅职业教育处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学习)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地址:济南市市中区舜耕路60号,邮编:250002;电话:0531-51793806,传真:0531-51793805。


附件:2023年度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成效明显的市、县(市、区)名单.docx

山东省教育厅

2024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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