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000004502323D/2023-00617 | 发布日期: | 2023-07-12 |
发布机构: | 山东省教育厅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有效性: | 成文日期: | 2023-07-12 |
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加强普通中小学校学生社团建设工作的通知
鲁教基字〔2023〕7号
各市教育(教体)局:
为大力发展素质教育,推进全环境立德树人,落实“双减”任务,充分发挥学生社团在激发学校办学活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现就加强普通中小学校学生社团建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导学校充分利用各类资源,用足用好在校课余时间,通过加强社团建设、组织丰富多彩社团活动,努力在校内满足学生多样化发展需求。
坚持学校广覆盖,所有中小学校均应组织开展学生社团活动,与学校文化建设紧密结合,体现办学特色,做到“学校全动员”。坚持学生全员参与,学校根据儿童身心特点和兴趣爱好组织社团活动,激发学生积极性和主动性,满足其个性发展需要,做到“生生有社团”。坚持活动常态化,将社团活动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促进与课堂教学有效衔接,做到“周周有活动”。坚持管理不缺位,做好社团活动的指导和规范,健全管理制度,保持正确方向,定期评估活动效果,根据需要调整活动内容,做到“育人有成效”。
二、建设范围
由学校组织建设、面向在校学生的各类社团。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体育艺术类、科技创新类、文化传承类、劳动实践类、益智拓展类、心理健康类、语言表演类、研究性学习类、志愿服务类。
三、主要措施
(一)纳入年度总体规划。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学校党组织(党支部、党总支、党委)统一领导本校学生社团工作。学校教务、德育、团(队)委等科(处)室具体负责社团管理,保证社团建设方向。学校将社团建设纳入年度教育教学总体规划,制定年度社团建设工作计划,明确社团建设支持措施,予以各社团活动基本经费、场地器材及教师指导保障。
(二)推进社团课程化建设。学校要充分发挥社团育人功能,挖掘校内外资源禀赋,坚持课程社团相融通,结合校本课程、特色课程、体艺课程、劳动实践课程的研发,不断丰富社团种类、开设社团活动课程。鼓励各地探索挖掘学科课程育人元素,依托学科课程延伸指导探究类社团建设,但不得借社团名义开展学科类培训补习。
(三)丰富活动内容形式。坚持学生主体、教师辅导,做好学生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引导,丰富社团活动内容和形式,大力推进探究型、启发型、互动型、任务型、实践型社团活动设计与开展,鼓励社团活动向校外实践体验延伸,充分激发参与学生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四)科学安排活动时间。学校可利用自主选课日和课余时间自主安排社团活动。原则上各社团每周至少开展1次活动、每次不少于40分钟。各地要充分结合学生作息时间、课程设置时间、各类社团活动特点及指导教师、场地器材情况,指导社团科学安排活动时间。鼓励社团利用课后服务时间开展活动。不得强制要求学生早晨提前到校、周末集中到校开展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类等与社会其他组织机构关联紧密的社团活动,经统筹协商可以安排在周末或假日期间。鼓励各学校开放校舍资源,支持各社团在坚持自愿原则的基础上,在寒暑假期间开展活动,具体参照课后服务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五)积极引导教师参与。学生社团指导以本校教师为主,主要把握社团活动宗旨方向,负责做好社团制度(章程)建设指导、课程(活动)研发实施、活动安全监管和学生评价组织。鼓励教师发挥个人专长参与社团指导。非课后服务时段教师指导学生社团活动与日常上课时长同比计算工作量,课后服务时段按要求予以补助。
(六)切实引导学生参与。注重学生兴趣发现、培养和激励,坚持学生自愿原则,积极引导其参加适合的社团活动。社团开发要充分考虑学生身心发展水平,鼓励根据学生特长打破班级和年级限制吸引学生参与。各学校要注重发现学生特长,鼓励依托学生个性化特长组建兴趣小组、带动同学参与,开展社团培育。做好家校沟通,通过家访、家长会等,充分征集家长建议、学生意愿,使社团活动更加符合学生特点和需求。学生参与社团成果写实性计入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七)拓宽资源供给渠道。积极挖掘校外资源力量,推动学校社团建设、支持学生社团活动开展。校内专业师资力量不足的,可引入社会专业人士作为学生社团辅导志愿者,课后服务时段参加服务的予以一定劳务补助;参照课后服务引进第三方相关规定,允许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在课后服务时段参与学生社团辅导。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积极协调校外综合实践活动场所、青少年教育基地、科技文艺场馆等,为相关学生社团开展校外实践活动提供方便。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向相关学生社团开放教育资源,组织有专长大学生志愿者到驻地学校定期开展学生社团活动辅导,大学生参与中小学学生社团指导经历计入实习经历,辅导社团成果计入个人综合素质评价。
(八)强化教学研究支撑。将学生社团建设作为教学研究的重要内容,各级教研机构要积极探索,立项开展专题研究、跨学科研究,并开展学生社团建设工作指导,积极推广应用研究成果。鼓励各地在教师培训项目中安排社团建设内容,开展学校、教师间研讨交流活动,提升学校和教师社团建设组织和指导水平。
(九)加强优秀成果展评。各地要指导学校依托社团建设成果,每年开展文化节、科技节、艺术节、体育节等展示活动和社团比赛,提高学校组织社团活动和学生参与社团活动的积极性。省级每年评选推广一批优秀学生社团和社团建设示范校,并公布优秀学生社团指导教师。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工作组织领导,指导各学校抓好工作落实,并积极协调所需经费、师资、场所和器材等活动资源。各学校要坚持校长负责制,明确分管负责同志和具体负责同志,编制并实施好社团建设规划计划,强化工作措施、条件保障,确保建设有实效、学生有发展。鼓励各地各学校建立社团信息化管理系统,方便学生选择、活动信息记录及评价。
(二)加强规范管理。各地要指导各学校健全社团管理工作制度和各社团活动制度,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念,做好社团组织成立、审批、评价等各项工作,加强社团活动安全管理和质量管理。校外实践类活动要严密制定工作方案预案,防范社团活动中交通、场地、器材安全风险,务求社团活动实效。社团活动严禁商业夹带,严禁以社团课程需要为借口诱导学生购买高价器材,严禁以社团拓展为噱头组织学生到设区市外开展研学旅行活动,严禁改头换面开展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学科类培训补习。
(三)加强工作评价。各地要将学生社团建设特别是学生参与社团活动的情况纳入对学校评价和督学视导重要内容,定期开展工作督促指导。学校要结合教师管理、班级管理、学生管理等工作,将教师指导社团工作成果纳入教师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并作为评先树优、职称评聘重要参考内容。
山东省教育厅
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