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000004502323D/2023-01373 | 发布日期: | 2023-12-27 |
发布机构: | 山东省教育厅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有效性: | 成文日期: | 2023-12-28 |
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公布第二批山东省中等职业教育特色化
专业建设项目的通知
鲁教职函〔2023〕66号
各市教育(教体)局: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山东省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特色化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鲁教职函〔2023〕43号)精神,经学校申报、各市推荐、专家评审,确定济南市莱芜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机电技术应用等36个专业为第二批山东省中等职业教育特色化专业建设项目,现将立项名单(附件1)予以公布,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实施山东省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特色化建设计划,是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的通知》《教育部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职业教育提质升级 赋能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重要举措,对促进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错位、差异、特色发展,优化专业布局,更好服务黄河重大国家战略和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落实承诺,在政策、项目、经费、师资等方面加大对项目学校的支持力度,确保建设任务如期完成。
二、各项目学校要将特色化专业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规范管理制度,科学确定项目预算,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严格按照要求制定完善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和《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特色化专业项目建设任务书》(附件2,以下简称《任务书》),所涉及的目标任务不得低于申报时提出的目标任务。
三、我厅将联合省财政厅结合中央财政职业教育“以奖代补”资金给予经费支持(青岛市3个特色化专业建设项目经费由该市负责统筹安排)。该资金主要用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课程体系建设、教学团队建设、教学设施建设、数字化教学资源建设、服务能力和水平提升、专业质量效益提高等,不得用于基础设施条件建设、人员经费和债务化解等方面。建设期内,各专业用于设备购置方面的支出,原则上不得超过建设资金的60%。各项目学校要制定资金管理办法,加强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单独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各市要组织专家对各项目学校特色化专业建设实施方案和《任务书》进行认真论证,论证结束报我厅同意后,方可正式启动建设。各市教育(教体)局须于2024年2月10日前通过“山东省中等职业教育特色化专业管理系统”(http://221.214.56.13:8398/gspzzzy/),填报经过市级论证后的《任务书》和建设实施方案。我厅组织专家审核反馈后,各市再组织学校修改并提交纸质版(一式1份)。
五、立项专业自建设实施方案及任务书下达之日起开始建设,为期3年。各市要加强对项目实施进度的监督检查,及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出现的问题反馈我厅职业教育处。我厅将对项目学校的建设实施方案和《任务书》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验收评估。对资金筹措有力、建设成效显著的项目,加大支持力度;对资金筹措不力、实施进展缓慢、建设实效有限的项目,减少直至停止资金支持。出现重大问题,经整改仍无改善的项目,中止项目建设。
六、《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第二批山东省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立项建设名单的通知》(鲁教职函〔2023〕2号)中公布的烟台机电工业学校机电技术应用、烟台工贸学校汽车运用与维修、山东省日照师范学校幼儿保育、莘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机电技术应用4个中等职业教育特色化专业适用本通知。
附件:
1.第二批山东省中等职业教育特色化专业建设项目立项名单.docx
山东省教育厅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