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障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切实做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根据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精神,我厅起草形成了《山东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2年8月29日—9月8日
二、意见反馈渠道:
意见建议请发送至电子邮箱:yjsc@shandong.cn,或邮寄至:济南市市中区舜耕路60号,山东省教育厅709房间(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邮编:250002。
山东省教育厅
2022年8月29日
山东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证和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切实做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以下简称“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教督〔2020〕5号),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省教育厅负责全省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的统筹组织实施。
第三条 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遵循独立、客观、科学、公正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抽检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四条 本科毕业论文抽检每年进行一次,抽检对象为上一学年度授予学士学位的论文,覆盖省内所有本科高校及其全部本科专业,抽检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对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上一年度抽检存在“存在问题论文”等需要重点监测的学科专业,适当提高抽检比例。
第二章 评议要素和重点
第五条 本科毕业论文抽检重点对论文的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学术规范及学术诚信等进行考察。
第六条 省教育厅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等要求,结合我省工作实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学科门类,分别制定《山东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评议要素(试行)》(见附件)。
第三章 工作程序
第七条 省教育厅根据教育部工作部署,组织开展年度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依托教育部的全国本科毕业论文抽检信息平台(以下简称“抽检信息平台”)开展,基于抽检信息平台和学士学位授予信息,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抽检名单。
第八条 利用抽检信息平台对抽检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检测结果供专家评审参考。
第九条 每篇论文送3位同行专家进行评议,专家按照评议要素对论文提出评议意见。评议专家根据评议要素,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等要求进行评议,评议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3位专家中有2位以上(含2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本科毕业论文,将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3位专家中有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将再送2位同行专家进行复评。2位复评专家中有1位以上(含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将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
第四章 结果反馈与使用
第十条 本科毕业论文抽检结果由省教育厅向有关高校反馈、抄送山东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学位委员会”),同时报教育部备案。
第十一条 本科毕业论文抽检结果的使用。
(一)抽检结果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
(二)对连续2年均有“存在问题毕业论文”,且比例较高或篇数较多的高校,省教育厅予以通报,减少其招生计划,并进行质量约谈,提出限期整改要求。高校应对有关部门、学院和个人的人才培养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调查,依据有关规定予以追责。
(三)对连续3年抽检存在问题较多的本科专业,经整改仍无法达到要求者,视为不能保证培养质量,省教育厅将依据有关规定责令其暂停招生,或建议省学位委员会撤销其学士学位授权点。
(四)对涉嫌存在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本科毕业论文,高校应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调查核实,对查实的应依法撤销已授予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各高校应将处理结果报省教育厅,并抄送省学位委员会。
(五)抽检结果将作为本科高校分类考核、教育教学评估、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本科专业认证、招生计划分配以及专业建设经费投入等教育资源配置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五章 监督与保障
第十二条 省教育厅将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列入年度工作预算,确保抽检工作顺利开展。
第十三条 省教育厅建立高校申诉机制,受理高校对毕业论文评议结果的异议,就高校申诉事项进行复核,复核结果为最终抽检结果。各高校应建立和完善学生申诉机制,妥善处理学生本科毕业论文申诉事项。
第十四条 各高校应按照省教育厅的有关要求,积极配合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准确完整地提供毕业论文、学位授予信息等材料。所有本科毕业论文必须通过高校的内容涉密审核。
第十五条 各高校应制定本科毕业论文写作规范,加强对本科生的写作指导和学术诚信的培训;应建立本科毕业论文校内查重和送审制度,将工作经费列入学校年度预算,强化监督管理,保证本科毕业论文质量。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实施细则由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附件1
山东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评议要素(试行)
(第Ⅰ类,适用于01哲学 02经济学 03法学 04教育学
05文学 06历史学 12管理学)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评议要素 |
选题意义 (10) | 价值导向 | 体现立德树人要求,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符合党和国家社会科学与人文科学发展方向,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
选题目的与意义 | 符合专业培养目标,体现综合训练基本要求;面向所在专业领域学术问题或行业社会实际问题,有一定的理论或实用价值。 | |
写作安排(10) | 写作形式 | 写作形式符合专业特点和选题需要。 |
工作量 | 工作量饱满,能反映出学生的综合能力培养过程。 | |
逻辑构建 (20) | 内容组织 | 核心模块完备,层次分明,重点突出,详略得当。 |
逻辑结构 | 概念准确,理论运用合理,研究(设计)路径合理,论点鲜明,论据确凿,论证严谨,结论可靠。 | |
专业能力 (40) | 文献调研能力 | 综合分析国内外文献,追踪本领域研究现状或行业动态,能支撑该论文(设计)的选题。 |
综合应用知识 能力 | 将相关领域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合理应用到研究(设计)工作中,能体现所在专业领域的能力和素养。 | |
分析解决问题 能力 | 掌握基础的专业知识和研究方法,善于发现问题、分析问题,体现出一定的解决本专业领域问题的能力和素养。 | |
创新能力 | 坚持问题导向,观点新颖,体现出较强的创新意识,或对实践具有一定指导意义。 | |
学术规范 (20) | 行文规范 | 文字表达、书写格式、图表(图纸)、公式符号、缩略词等方面符合通行学术规范。 |
引用规范 | 在资料引证、参考文献等方面符合通行学术规范和知识产权相关规定。 | |
否决性 指标 | 学术诚信 | 存在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 |
注:采取百分制评分,根据总分分为“优秀(90≤优秀<100)”、“良好(75≤良好<90)”、“合格(60≤合格<75)”、“不合格(不合格<60)”四个档次。
附件2
山东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评议要素(试行)
(第Ⅱ类,适用于 07 理学 08 工学 09 农学 10 医学)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评议要素 |
选题意义 (10) | 价值导向 | 体现立德树人要求,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顺应国内外科技发展趋势和创新精神。 |
选题目的与意义 | 符合专业培养目标,体现综合训练基本要求;面向所在专业领域学术问题或行业社会实际问题,有一定的理论或实用价值。 | |
写作安排(10) | 写作形式 | 写作形式符合专业特点和选题需要。 |
工作量 | 工作量饱满,能反映出学生的综合能力培养过程。 | |
逻辑构建 (20) | 内容组织 | 核心模块完备,层次分明,重点突出,详略得当。 |
逻辑结构 | 研究(设计)路径合理,论点鲜明,论据确凿,论证充分,达到所在专业领域要求。 | |
专业能力 (40) | 文献调研能力 | 综合分析国内外文献, 追踪本领域研究现状或行业动态, 关注学科及本领域前沿,能支撑该论文(设计)的选题。 |
综合应用知识 能力 | 将相关领域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合理应用到研究(设计)工作中, 能体现所在专业领域的能力和素养。 | |
分析解决问题 能力 | 运用专业知识,采取恰当的研究(设计)方法、路径开展研究(设计),善于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具备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素养。 | |
创新能力 | 观点新颖,体现出较强的创新意识,或对实践具有一定指导意义。 | |
学术规范 (20) | 行文规范 | 文字表达、书写格式、图表(图纸)、公式符号、缩略 词等方面符合通行学术规范。 |
引用规范 | 在资料引证、参考文献等方面符合通行学术规范和知识 产权相关规定。 | |
否决性 指标 | 学术诚信 | 存在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 |
注:采取百分制评分,根据总分分为“优秀(90≤优秀<100)”、“良好(75≤良好<90)”、“合格(60≤合格<75)”、“不合格(不合格<60)”四个档次。
附件3
山东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评议要素
(试行)
(第Ⅲ类,适用于 13 艺术学)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评议要素 |
选题意义 (10) | 价值导向 | 体现立德树人要求,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符合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事业发展要求。 |
选题目的与意义 | 选题与艺术创作和实践紧密相连,符合艺术学各专业培养目标,体现综合训练基本要求;面向所在专业领域学术问题或行业社会实际问题,有一定的理论或应用参考价值。 | |
写作安排(10)
| 写作形式 | 写作形式符合专业特点和选题需要。 |
工作量 | 工作量饱满,能反映出学生的综合能力培养过程。 | |
逻辑构建 (20) | 内容组织 | 核心模块完备,层次分明,重点突出,详略得当。鼓励结合自己的毕业创作(作品)进行写作。毕业设计内容有一定的实践可操作性、艺术性与思想深度。 |
逻辑结构 | 概念准确,理论运用合理,论点鲜明,论据确凿,论证严谨,结论可靠。 | |
专业能力 (40) | 文献调研能力 | 具有一定的文献资料查阅、整理、分析能力,追踪本领域研究现状或行业动态,能支撑该论文(设计)的选题。 |
综合应用知识 能力 | 将相关领域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合理应用到毕业设计(创作)工作中,能体现所在专业领域的能力和素养。 | |
分析解决问题 能力 | 掌握基础的专业知识和研究方法,进行理论研究(艺术创作与实践),善于发现问题、分析问题,体现出一定的解决本专业领域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 |
创新能力 | 体现作者的独立思考,内容有一定的特色或新意,或对实践具有一定指导意义。 | |
学术规范 (20) | 行文规范 | 文字表达、书写格式、图表(图纸)、公式符号、缩略词等方面符合通行学术规范。 |
引用规范 | 在资料引证、参考文献等方面符合通行学术规范和知识产权相关规定。 | |
否决性 指标 | 学术诚信 | 存在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 |
注:采取百分制评分,根据总分分为“优秀(90≤优秀<100)”、“良好(75≤良好<90)”、“合格(60≤合格<75)”、“不合格(不合格<60)”四个档次。
附:关于《山东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的政策解读.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