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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征集反馈:《山东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
发布日期: 2022-09-12 10:56 浏览次数: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规范性文件程序规定》要求,《山东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于2022年8月29日至9月8日在厅网站公开征求社会意见,通过邮件共收到意见建议6件,我们对征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了分析整理,采纳意见2件,未予采纳意见4件,并就文稿进行了修改。

一、 意见建议吸纳情况

意见建议主要集中在总则、工作程序、结果反馈与使用等方面。经过认真分析,作如下修改:

1. 第四条:“覆盖省内所有本科高校及其全部本科专业”修改为“覆盖省内所有本科高校(含中央部门高校和地方高校)及其全部本科专业”,中国人民解放军有关部门负责军队系统本科毕业论文抽检的具体实施。

2. 附件2:山东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评议要素(试行)(第Ⅱ类)适用范围建议增加“建筑学学士专业学位”。

二、 意见建议未予采纳情况

其余4件意见不符合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文件精神或我省教育实际,未予采纳。

附:

山东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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