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中小学生劳动教育开好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指导意见
鲁教基发〔2019〕1号
各市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充分发挥课程在中小学生劳动教育中主渠道的作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教育部《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以下简称《指导纲要》),制定本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加强劳动教育开好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重要意义
劳动教育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基本要求,是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渠道,是培养广大青少年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方式。课程是加强劳动教育的主渠道,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是主要载体,在提高学生劳动意识、培养劳动兴趣、强化劳动责任、养成劳动习惯、提升劳动能力上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近年来,很多学校结合自身实际,通过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等,开展了丰富多样的劳动教育,取得显著成效。但在部分地方也存在着学校不常组织劳动、不敢组织劳动,学生不爱劳动、不会劳动、不珍惜劳动成果,家庭不关注劳动、不舍得学生劳动等现象,存在着劳动教育虚化、弱化、边缘化等问题,劳动教育育人功能有待加强。因此,为进一步加强劳动教育,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开展实施,从立德树人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高度出发,加强思想引领,开足开齐课程,创新活动方式,加强工作保障,教育引导学生崇尚劳动、尊重劳动,懂得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道理,给学生从小埋下热爱劳动的种子,消除不劳而获的错误认识,长大后能够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做到以劳树德、以劳增智、以劳强体、以劳育美、以劳创新,为他们终身发展和人生幸福奠定基础,成为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把握关键环节,明确劳动教育的实施要求
(一)统筹课程设置。要根据《义务教育课程实施方案》《普通高中课程方案(2017年版)》《指导纲要》和《指导意见》,开足开齐开好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将其作为劳动教育的主要课程载体。义务教育段学生应围绕家务劳动、劳动技术、社会服务、职业体验、考察探究和专题活动等,重在培养基本劳动情感,养成劳动习惯,增强基本劳动能力,小学1-2年级每学期分别至少完成1个主题活动,3-9年级学生每学期分别至少完成2个主题活动;普通高中学生应围绕党团活动、学生发展指导、社会实践、研究性学习、研学旅行等,重在提升劳动能力,涵养劳动品质。高一年级学生开展学生发展指导教育,高二年级和高三年级上学期学生开展社会实践、研究性学习、研学旅行等主题活动,每一个主题活动要尽可能兼顾多种活动方式,整合实施。
(二)统筹课时安排。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课时安排为:小学1-2年级平均每周不少于1课时;小学3-6年级和初中平均每两周不少于3课时;普通高中共14学分,其中研究性学习6学分、社会实践6学分、志愿服务2学分,主要通过考察探究、社会服务、职业体验等方式进行。根据我省实际,义务教育3-9年级信息技术单独开设,每两周1课时或根据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地方课程与学校课程总课时统筹安排。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总课时中,安排一半以上时间采取社会服务、设计制作、职业体验等方式开展劳动实践活动。各学校在保证课时总数的前提下,根据实际需要,分散或集中安排课时,相关专题活动可以与地方课程、学校课程融合实施。小学三年级以上可设劳动日,每月一次,也可设劳动周,每学年一次。
(三)统筹学科融合。要坚持与各学科教育教学融合推进,积极推进跨学科实践教育,结合学校发展特色和课程建设计划,对综合实践活动主题进行组合、优化和再开发,建构具有地域及学校特色的综合实践活动项目。要在德育、语文、历史等学科教学中加大劳动观念和态度培养,在科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学科教学中加大动手操作和劳动技能训练,在其他学科教学和团队活动中有机融入劳动教育内容。
(四)统筹家校共育。要坚持校内外相结合,创新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各专题的实施方法,提升教育效果。要鼓励家务劳动,教育学生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家里的事情帮着做,针对学生年龄特点和个性差异布置洗碗、洗衣、扫地、整理等力所能及的家务,要加强家校合作,转变家长对孩子参加劳动的观念,使他们充分认识劳动教育对于学生综合素质培养的重要作用,成为做好劳动教育的指导者、参与者和协助者。要定期组织学生参与校园卫生保洁、绿化和美化,普及校园种植,让班级、学生认领绿植或“责任田”,有条件的学校可适当开展养殖。大力开展劳动实践类社团活动。要积极组织开展校外劳动,加强与社区、村(居)联系,利用校外实践基地和其他社会资源,组织学生开展学工学农。
(五)统筹成果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小学1-2年级学生每学年完成1份考察探究方面的成果、至少1件劳动技术作品,参加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和集体劳动;3-6年级学生每学年完成1份考察探究方面的成果、至少2件劳动技术作品、完成1次社会服务和1种职业体验活动,积极参加家务劳动和公益劳动;初中学生每学年要完成至少2份较完整的考察探究方面的成果(自主或合作均可)、至少2件劳动技术作品、完成至少2次社会服务和2种职业体验活动,积极进行家务劳动和公益劳动。高一年级学生结合学生发展指导开展职业体验;高二、高三年级学生须自主(或合作)完成完整的课题研究报告、项目设计方案、研学旅行方案3项研究成果;高中三年学生须参加至少1次志愿服务,并有完整的活动成果报告(或记录),选择至少一门专题教育内容,并有完整的学习笔记(或标志性成果)。中小学生须按要求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党团队教育活动、军训活动等。
(六)强化评价结果使用。要认真落实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有关要求,将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劳动教育参加情况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及时指导学生记录、遴选综合实践活动、重要劳动实践经历及主要表现,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成长档案等,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依据和高等学校招生的重要参考。
三、强化工作保障,提升劳动教育实施水平
(一)加强组织保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的贯彻落实方案,协同有关部门建立学生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保障机制,规范和引导学校加强劳动教育、开展丰富多彩的综合实践活动。各中小学要在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充分考虑本校办学理念、办学特色、培养目标、教育内容等,统筹制定本校实施方案、具体的学期教学计划、评价方案。要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综合实践活动课程领导小组,结合实际情况设置专门的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中心或教研组,具体承担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规划、组织、协调与管理等方面的责任。
(二)加强师资保障。要加强中小学师资建设,配足配齐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教师,建立专兼职结合、相对稳定的指导教师队伍,每所学校至少配备1名专任教师,其他各学科教师要全员参与,分工协作。要加强对《指导纲要》《指导意见》的学习和培训,把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教师的培训纳入各级教师培训项目统筹实施,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要把教师参与综合实践活动情况纳入教师工作绩效,作为职称晋升、年度考核、岗位聘任、评优树先等方面的重要内容。要配备专兼职综合实践活动教研员,组织经常性教研活动,指导教师以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发展为核心,对综合实践活动进行整合实施。要充分调动社会力量,聘请家长、校外活动场所指导教师、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社区人才资源作为兼职指导教师。
(三)加强条件保障。要加大经费投入,按照省定办学条件标准,设置足够的综合实践活动教室,配置相应的仪器设备和工具耗材等。要建立健全校内外课程资源的利用与校际间共享机制,有效利用各级各类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研学旅行基地、校外图书馆、博物馆、展览馆、科技馆以及区域内的风景名胜等各种社会资源,创造条件保障课程实施。要依据不同学段劳动教育目标、内容,积极争取社会支持,在城市、乡村遴选认证厂矿企业、种养殖场等社会资源,分级分批建设覆盖不同行业的劳动实践基地。
(四)加强评价保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劳动教育实施情况、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开设情况纳入群众满意度调查、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建设范围,调动学校工作积极性。要积极培育总结推广优秀课程经验和教学成果,开展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劳动教育优秀课例评选、课题研究、成果展示等活动,建立优秀案例库。要发挥典型引领,对劳动教育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开展好的地方及时宣传推广,营造劳动教育良好氛围。
附件:
山东省教育厅
2019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