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000004502323D/2021-00000 | 发布日期: | 2021-05-21 |
发布机构: | 山东省教育厅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有效性: | 成文日期: | 2021-06-09 | |
统一编号: |
中共山东省委教育工委 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山东学校思政课教师年度人物”“山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宣传选树工作的通知
鲁教工委字〔2021〕14号
各市党委教育工委,各高等学校党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大力培养选树新时代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推动我省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根据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的意见》(教思政〔2020〕1号)精神,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山东学校思政课教师年度人物”“山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宣传选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山东学校思政课教师年度人物
(一)评选范围。
全省高校、高中(含中职)、初中在岗专职思政课教师,小学在岗专、兼职思政课教师。
(二)评选推荐数量。
“山东学校思政课教师年度人物”10余名、“山东学校优秀思政课教师”100名左右。每所高校推荐1人,各市推荐数量见附件1。
(三)评选条件。
1.自觉学懂弄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全国、全省学校思政课教师座谈会精神,努力做到“政治强、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自律严、人格正”。
2.具有较为深厚的理论功底和扎实的教学能力,在思政课教学改革和科研、管理,尤其是教书育人方面成绩显著、成果丰硕,教学特色鲜明、效果突出。
3.从事思政课教学工作满5以上(含5年),教学工作量达到所在单位思政课教师平均工作量以上。原则上为中共党员。
二、山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
(一)评选范围。
全省高校在岗专、兼职辅导员。5年内获得“山东高校十佳辅导员”“山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荣誉称号的,原则上不再推荐。
(二)评选推荐数量。
“山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10名、“山东高校优秀辅导员”50名左右。每所高校推荐1人参选。
(三)评选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能力突出,具备较强的理论宣讲能力。
2.师德师风优良。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言传和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做“四有”好老师,当好学生“四个引路人”。
3.素质能力过硬。恪守职业规范,认真履职尽责,在专业化职业化成长发展方面取得突出成果。
4.育人实效突出。开展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有创新、有特色、有亮点,形成了可复制推广的工作经验,有一定影响力;获得校级以上与辅导员相关的荣誉奖励。
5.敢于担当作为。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教育脱贫攻坚、助力毕业生就业创业等工作推进、活动组织和应急事件处置中,主动作为、甘于奉献,发挥重要作用,作出较大贡献。
6.参与推选时须从事辅导员工作满3年,原则上应为中共党员。
三、有关要求
(一)各市各高校要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推选工作,对推荐人选进行全方位考察,严格程序、严守标准,确保申报人和申报内容真实可靠。
(二)推荐人选需提交2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工作成绩、经验总结、荣誉奖励等方面,重点是2019年以来的情况。
(三)各市各高校推荐时不区分年度人物和优秀个人,由厅(委)根据评审情况择优确定。各市推荐学校思政课教师评选对象,要综合考虑不同学段学校分布,并按照推荐次序进行排序。
(四)获评山东学校思政课教师年度人物和山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称号的,优先推荐参加全国相关年度人物评选。
(五)请将个人事迹材料、申报表各一式5份,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后于6月12日前(以邮戳为准)将纸质材料报厅(委)思想政治工作处(学校宣传教育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zc@shandong.cn。
联系人:徐璐,联系电话:0531—81676855,通讯地址:济南市市中区舜耕路60号613房间,邮编:250002。
附件:
3.“山东学校思政课教师年度人物”“山东学校优秀思政课教师”申报表.doc
4.“山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山东高校优秀辅导员”申报表.doc
中共山东省委教育工委 山东省教育厅
202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