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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部省共建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理论实践研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04-30 09:10 浏览次数:

鲁教职函〔2020〕7号

各市教育(体育)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各高等学校,各有关教科研单位:

加强理论实践研究,紧密衔接经济社会发展,对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具有重要支撑和引领作用。当前,部省共建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建设已“全面起势”,探索建立新时代中国特色职业教育制度和模式,实现“一年成式”“两年成是”“三年成事”目标,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强理论实践研究,以更好地通过求“是”,探索规律、发现规律、总结规律,破解难题、推进改革、创新发展。为做好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理论实践研究工作,加快推进职教高地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职教高地理论实践研究作为重要任务

理论是行动的先导。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职业教育研究在理论与实践的叠加探索中,取得长足进步,为全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随着职教高地建设推进,理论供给作用更加凸显,亟需从学理上把握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创新实践,探究新时代中国特色职业教育发展规律。各地、各有关院校及研究机构,均要把职教高地理论实践研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重要任务,抓紧抓实抓好,为职教高地建设提供智力支撑,助力构建新时代中国特色职业教育研究体系和话语体系。

二、围绕职教高地重点加强理论实践研究

突出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紧紧围绕“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职业教育制度模式趟出路子”“为全国推动职业教育大改革大发展,找准突破口、着力点”“为全国其他地区,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等3大使命,结合考试招生、人才培养、产教融合、“双师型”队伍、办学制度、管理体制、保障机制、国际交流、服务经济社会等重点领域,加强理论研究、实证研究、比较研究和跨领域研究,积极吸纳国内外职业教育研究的前沿进展和优秀成果,不断拓展研究的深度和广度,着力推出体现国家水准的研究成果,填补职业教育理论研究空白。

三、切实为职教高地理论实践研究提供保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有关院校要加强职业教育研究机构和研究队伍建设,安排研究经费,“双高计划”院校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从经济社会发展角度,加强指导和支持。坚持务实致用,改革评价机制,以质量和实效来评价研究成果,推动研究成果转化为决策、制度和舆论。鼓励支持行业企业、一线人员、省外高水平研究机构和院校参与,组建跨区域、跨领域、跨界别的研究团队,开展协同攻关。用2—3年时间,全省打造一批高水平职业教育研究基地和智库,建设一批创新型研究团队,培育一批领军人物,产出一批原创性的先进理论成果和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及实践成果,形成研究成果持续涌现的局面。

四、扎实做好职教高地研究课题申报工作

为有效支持职教高地理论实践研究,省教育厅组织制定了研究课题指南(附件1)。请申报单位参考研究课题指南,自行拟订研究题目,选择研究角度和侧重点,积极申报。高等学校及教科研机构一般不超过5项,中等职业学校一般不超过1项,鼓励教育行政部门申报。职教高地专班人员原则上应牵头1项研究课题,不计入所在单位申报限额。每位课题负责人只能牵头申报一个项目。研究课题完成期限一般为一年。省教育厅组织专家遴选确定后发布,给予一定经费支持。

各申报单位请于2020年5月20日前将申报书(附件2)及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zjc03@shandong.cn,纸质版一式1份,邮寄至济南市历下区南圩子门外街309室。

联系人:曾庆凯、陈志浩(省教育厅职教处),电话:0531-81916551、81916541;孙明红(省教科院职教所),电话:0531-55630292。



附件:

1.部省共建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研究课题指南.doc

2.部省共建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研究课题申报书.doc

3.部省共建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研究课题汇总表.doc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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