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山东省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
鲁教体字〔2020〕1号
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校美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函〔2019〕5号),我厅决定举办山东省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以下简称展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根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厚土壤,坚持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用艺术陶冶情操、塑造美好心灵,引导广大师生有信仰、有情怀、有担当,不辜负党的期望、人民期待、民族重托,树立高远的理想追求和深沉的家国情怀,把展演活动作为学校美育培根铸魂的重要载体,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以优异成绩向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献礼。
二、活动主题
本届展演活动的主题是:奋斗•创新•奉献。
展演活动的项目和内容要紧紧围绕主题,展现当代大学生与中国共产党同行、与祖国同行、与时代同行、与人民同行、与梦想同行的价值追求;展现当代大学生胸怀忧国忧民之心、爱国爱民之情,奉献祖国、奉献人民的远大理想抱负;展现当代大学生勇担时代责任、勇于砥砺奋斗、勇于创新创造,开拓进取、甘愿奉献,追求更有高度、更有品味的人生境界。
三、活动原则
(一)坚持立德树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继承革命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培养学生深厚的民族情感,引领学生坚定文化自信,增强文化自觉。
(二)坚持面向全体。坚持育人性、公平性、群体性,提倡学校开展班级、年级、院系展示活动,通过丰富多彩的艺术实践活动提升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努力让每个学生成为展演活动的受益者。
(三)坚持弘扬沂蒙精神。深刻理解和把握沂蒙精神根植齐鲁优秀传统文化,深入挖掘沂蒙红色基因的丰富内涵和育人价值,围绕吃苦耐劳、勇往直前、永不服输、敢于胜利、爱党爱军、开拓奋进、艰苦创业、无私奉献的精神内涵,创作推出一批具有山东特色、反映时代风采、兼具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精品力作。
四、活动项目
展演活动的项目分为艺术表演类、大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艺术作品类(含学生艺术作品和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四大类。
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朗诵。其中,声乐展演活动即第二届全省大学生合唱艺术节。大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包括艺术与科技、艺术与校园、艺术与生活、艺术与美丽乡村四部分。学生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和篆刻、摄影、设计、微电影;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和篆刻、摄影。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包括高校美育教师队伍建设、高校公共艺术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高校专业艺术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高校艺术师范教育教学改革等方面。四个大类各项目的具体要求见附件。
五、对象和分组
艺术表演、大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和学生艺术作品的参加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在读本科生、专科生以及全日制研究生,分为甲、乙两个组别,甲组为非艺术类专业的学生,乙组为艺术类专业的学生。艺术表演和艺术作品应以非艺术类专业学生为主,艺术实践工作坊应以艺术类专业学生为主。
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的参加对象为高校校级党政领导干部。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的参加对象为普通高校各院系、行政部门、有关教研科研单位。
六、活动安排
(一)高校开展活动阶段。
2020年1月至6月,以高校为单位,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艺术活动。各高校要将艺术展演与艺术课程、学生艺术社团、校园文化建设相结合,与重大历史事件纪念日和传统节日相结合,发动全体学生参与,形成“校校有活动、人人都参加”的局面,鼓励大学生艺术社团深入基层、宣传展演、服务社会。
(二)省级集中展演阶段。
2020年7月至11月,为省级集中展演活动阶段,选拔展演活动中优秀艺术表演类、大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艺术作品类、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于11月中下旬报送全国展演活动组委会。2021年4月,教育部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共同举办全国现场展演,我省将组队参加全国现场展演。
七、报送数量
(一)本科院校报送数量。
各校报送艺术表演类节目10个;报送艺术作品20幅;大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1个;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1个;校长艺术作品数量不限,每人报送作品数量不超过2幅(组)。艺术类院校可适当增加。
(二)高职高专院校报送数量。
各校报送艺术表演类节目6个;报送艺术作品20幅;大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1个;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1个;校长艺术作品数量不限,每人报送作品数量不超过2幅(组)。艺术类院校可适当增加。
八、奖励办法
(一)奖项设置。
设优秀组织奖、艺术表演奖、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奖、艺术作品奖、优秀实践教学成果奖、优秀创作奖、校长风采奖和优秀案例奖。艺术表演奖、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奖、学生艺术作品奖各项目分设一、二、三等奖。优秀实践教学成果奖:奖励艺术表演节目和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获一、二等奖的指导教师(每个节目和工作坊不超过3名),以及艺术作品获一等奖的指导教师(每件作品限1名,微电影不超过3名)。优秀创作奖:奖励为本届展演活动原创的优秀艺术表演节目作品。校长风采奖:奖励高校校长绘画、书法、篆刻、摄影优秀作品的作者。优秀案例奖:设一、二、三等奖。
(二)评选办法。
优秀组织奖:由省教育厅按学校推荐参加展演活动的作品总数、作品质量及校级活动举办情况(活动总结)认定。
艺术表演奖、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奖、艺术作品奖、优秀创作奖、优秀案例奖、校长风采奖、优秀实践教学成果奖:由省级展演活动组委会组织专家评选。
在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中获得奖项的作品不得重复审报。
九、组织管理
(一)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是由省教育厅主办的一项面向全省大学生的普及性美育活动,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将展演活动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年度美育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要落实活动经费,按照展演活动要求制定活动方案和安全预案,完善工作机制,整合相关资源,增强活动实效。
(二)各高校要抓住艺术展演活动的契机,营造格调高雅、富有美感、充满朝气的校园文化环境,坚持勤俭节约和量力而行的原则,务实创新,力戒形式主义。
(三)各高校要及时总结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要加强宣传,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以及微博、微信等平台载体,广泛宣传报道展演活动的特色和亮点,扩大展演活动的社会影响力。
附件:
1.山东省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的相关要求.doc
2.山东省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大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方案.doc
3.山东省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的相关要求.doc
4.山东省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大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方案报送表.doc
5.山东省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申报书.doc
山东省教育厅
2020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