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全面改薄”专项督导工作的通知
鲁教督〔2016〕20号
各市人民政府: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专项督导办法》(国教督办〔2015〕6号)和《山东省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专项督导实施方案》(鲁政教督办〔2016〕1号)要求,拟于5月中旬开展2016年“全面改薄”专项督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内容和形式
(一)督导内容。各市政府履职尽责情况;各市财政、发改、国土、住建、规划等相关部门提供服务保障情况;截至2015年底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成效;公开公示及群众满意度情况。
(二)督导形式。采取市级自评与省级督导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各市根据《山东省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专项督导实施方案》(鲁政教督办〔2016〕1号)进行自评,并上报自评报告。省督导评估组每市抽取2个项目县(市、区)(东营市1个)进行实地查验,根据查验结果确定该市自评可信度系数,并按可信度系数修正该市自评结果。
二、上报材料要求
1.各市2016年“全面改薄”专项督导自评报告,自评纪实表。
2.各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出台的关于“全面改薄”工作的文件、资料,如改薄资金管理、土地保障、工程规费减免等。
3.中央及省级奖补资金分解下达的指标文件。
4.市级财政安排“全面改薄”专项资金的指标文件。
各市材料须统一装订,并加盖市级政府公章,于2016年5月6日前报省政府教育督导室,材料一式二份并上报电子版。
三、有关说明
1.“校园校舍建设和设施设备购置进度”指标,以省“全面改薄”信息管理平台数据为准,时间截止2015年12月底。
2.对“全面改薄”项目实地查验时,以中央和省级资金投入的项目为主,具体项目从 “全面改薄”信息管理平台中抽取。
“全面改薄”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实施的重大民生工程,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深改组第十五次会议上对“全面改薄”工作明确要求:推动地方政府履职尽责,保障工作进度和成效。各市一定要严格标准和要求,认真自评,并做好迎接国家和省“全面改薄”专项督导的准备工作。
联 系 人:白先锐
联系电话:0531-81676795
电子邮箱:baixianrui@163.com
地 址:济南市文化西路29号省政府教育督导室
山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