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000004502323D/2025-01270 发布日期: 2025-09-03
发布机构: 山东省教育厅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有效性: 成文日期: 2025-09-03
统一编号:
关于组织申报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卓越师资培育单位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9-03 17:17 浏览次数:

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组织申报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卓越师资培育单位的通知


有关高等学校、有关单位:

为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夯实教育强省建设之基,改进我省普通中小学教师培训模式、完善教师专业发展支持体系,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完善山东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支持体系的意见》(鲁教师函〔2024〕65号)要求,拟分学段、分学科确定一批普通中小学卓越师资培育单位。为做好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数量

面向省内外高水平师范院校和综合大学,省级及以上教育科学研究单位,确定小学科学、小学数学、初中数学、高中数学、初中物理、高中物理、初中化学、高中化学等8个学科的卓越师资培育单位。卓越师资系指具有扎实的教育教学理论功底,有丰富实践智慧,原则上具有高级职称的中小学教师。申报单位可根据工作实际,任意选择申报学科。原则上,每个法人单位最多申报4项,办学水平高、培训能力强的可放宽至6项。

二、申报条件

培育单位对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有深入系统地研究,学科专业优势明显,师资水平高,校地合作基础好。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聚焦学员本学科领域教育教学的难点问题和改革焦点,以人工智能赋能教育变革、课堂教学转型、核心素养落实、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为关键方向,推进“理论研修+实践改进+成果孵化”一体化培养,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实践和理论成果。

(一)高度重视中小学师资培养和培训工作,定期研究相关工作,将与中小学校合作交流特别是开展中小学教师培养培训纳入本单位发展规划。

(二)组织能力强,设有负责师资培育的工作机构,配备充足的工作人员,能够充分调动本单位教育教学资源。

(三)师资水平高,首席专家应为本单位人员且具有省级以上人才称号,具有能够承担相关培育任务的高水平专家团队,具有省内外相关领域培训专家资源库。

(四)教育资源丰富,校地合作基础好、汇聚地方中小学优质资源能力强,具有与申报学科相关的培训课程资源和一定数量的实习实训基地。

(五)科研能力强,具有与拟承担培育任务相关的省级及以上教科研成果,能够有效提升学员的理论素养和教科研水平。

(六)能够按照山东省中小学教师培训经费标准,提供满足师资培育任务的食宿条件和便利的交通条件。

(七)承担过省级以上中小学师资培训任务且培训成效突出、能够提供数字化培训场景、深度应用人工智能助推教师专业能力提升的优先推荐。

三、申报程序

(一)自主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按要求设计2年周期的整体实施方案,填写《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卓越师资培育单位申报书》,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于2025年9月8日至9月18日上传至https://gzpt.sdei.edu.cn/gzpt/login/login_toIndex。上传申报书前,需要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确定本单位统筹部门和负责人,并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联系人及电话发送至邮箱2242526895@qq.com获取申报账号密码。

(二)专家评审。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材料评审与面试答辩。

(三)发文公布。根据评审结果,确定培育单位。公示无异议,以正式文件公布。

四、有关要求

(一)各高校、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申报,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严禁弄虚作假。虚报材料的,一经发现,三年内不得承担我省中小学教师省级培训任务。

(二)原则上,每个培训班50人或51人,每班培训2年,每班年经费标准404000或412080元。其中,每年面对面集中培训不少于96学时,在线培训不少于36学时。

其他未尽事宜,可与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联系。联系电话:0531-51793829。平台服务电话:0531-89701233、89701715、89701371



附件: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卓越师资培育单位申报书



山东省教育厅

2025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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