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000004502323D/2025-01167 | 发布日期: | 2025-07-03 |
发布机构: | 山东省教育厅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有效性: | 成文日期: | 2025-07-03 | |
统一编号: |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山东省第七届中小学教师合唱展示活动的通知》(鲁教体函〔2025〕12号)的要求,山东省第七届中小学教师合唱展示活动已成功举办,现将获奖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2025年7月3日开始。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省教育厅体卫艺处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及有效联系方式(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逾期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531-51793850;传真:0531-51793853,邮箱:twy@shandong.cn。
山东省教育厅
202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