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000004502323D/2025-01195 | 发布日期: | 2025-07-18 |
发布机构: | 山东省教育厅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有效性: | 成文日期: | 2025-07-18 | |
统一编号: |
根据《教育督导条例》和《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经对部分申报县(市、区,以下统称县)开展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省级督导评估,拟将济南市天桥区等30个县报请国家评估认定,现将有关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18日至2025年7月24日。
省将适时对申报县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整改不到位的终止评估认定程序。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名单持有异议,请实名(单位须加盖公章)向省政府教育督导室或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反映,异议内容应实事求是并注明联系人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逾期不予受理。
省政府教育督导室联系电话:0531-51793751;
通讯地址:济南市市中区舜耕路60号。
教育部教育督导局联系电话:010-66092048;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