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教育厅规范性文件程序规定》要求,《山东省农村中小学校闲置校园校舍处置利用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于6月10日-7月9日在厅网站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期间,共收到电子邮件5件,意见建议7条,建议从扩大调整范围、处置利用方式、明确部门职责、明确适用范围、加强解读和交流等方面进行细化和修改。经分析论证,以上意见建议均不适合在本政策文件中直接体现,未予采纳。
附:《山东省农村中小学校闲置校园校舍处置利用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