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000004502323D/2025-01135 发布日期: 2025-06-19
发布机构: 山东省教育厅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有效性: 成文日期: 2025-06-19
统一编号:
山东职业学院2025年博士人才、高级岗位公开招聘公告(第一批)
发布日期: 2025-06-19 14:54 浏览次数:

一、单位简介

山东职业学院是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起始于1951年建校的济南铁路机械学校,原隶属于铁道部济南铁路局管理,1958-1963年曾升格为济南铁道学院,2000年经省政府批准改建为济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04年划归省教育厅直属管理,2010年更名为山东职业学院。学校是省内唯一具有铁路行业背景的高职院校,是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国家“双高计划”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

70余年来,学校秉持“为国家潜心培育合格人才,为企业量身打造现代工匠”的办学宗旨,坚持“立足山东、面向世界,依托行业、融合产业,以工为主、强优轨道,培养复合型、创新型、精湛型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办学定位,培养了12.5万余名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技能人才,为国家轨道交通事业和地方区域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先后荣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高等职业院校育人成效50强、全国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卓越50强、全国铁路科普教育基地、山东省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示范单位、山东省就业工作“绿灯”先进高校、山东省文明校园、山东省绿色学校、山东省乡村振兴示范校、山东省工人先锋号、山东省学校安全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山东职业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人才、高级岗位10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身心健康;

4.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教书育人、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

5.符合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相关要求;

6.中级岗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4年6月以后出生),高级岗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9年6月以后出生);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教育厅网站(http://edu.shandong.gov.cn/)和山东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sdp.edu.cn/zp.htm)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方式:以电子邮件(邮箱:szyzp@sdp.edu.cn)方式投送报名材料,邮件主题栏为“岗位名称:姓名 毕业院校 所学专业”(如:博士教师1:张** XX大学 XXXX专业)。

2.报名时间:此次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本次招聘博士人才、高级岗位报名自简章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3.报名材料包括:

(1)《山东职业学院博士人才、高级岗位招聘申报表》(附件2)。

(2)身份证、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并承诺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5年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报名时须提供毕业院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能够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3)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4)相关科研等证明材料。报名时以上所有材料提供扫描件,原件及复印件和《山东职业学院博士人才、高级岗位招聘申报表》中所填证明材料原件须在面试时提供。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四)面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人才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采取专家评价和试讲形式进行,其中专家评价成绩占50%、试讲成绩占50%。面试重点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职业发展潜力。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采取加试方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重点走访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同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会同教育、公安及其他有关部门共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六)公示、聘用

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按规定在山东省教育厅和山东职业学院网站进行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按照国家、省、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1-66772215

监督电话:0531-51793892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6:00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23000号山东职业学院人事处。

邮编:250104


附件:

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2.山东职业学院博士人才、高级岗位招聘申报表.docx

山东职业学院

2025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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