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教育厅规范性文件程序规定》要求,《中小学校大宗食材采购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于2025年9月9日—2025年10月8日在厅网站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期间,共收到电子邮件2件,意见建议3条,建议从食堂原材料质量标准、食堂原材料价格控制机制、产品生产者优先选择等三个方面进行细化和修改。经分析论证,以上意见建议均不适合在本政策文件中直接体现,未予采纳。
附:中小学校大宗食材采购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