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2024年部分专项资金分配方案
发布日期: 2024-05-17 10:52 浏览次数:

一、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23887万元

该项目资金采取因素法分配至42所本科高校,主要用于支持42所高校资金主要用于支持省属高校逐步提高生均拨款水平,深化改革和内涵式发展,加强教学实验平台、科研平台、实践基地、公共服务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等,提高教学水平和创新能力。

二、省属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项目资金14.25亿元,年初预拨71250万元,本次下达71250万元

按照《山东省省属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鲁教高字〔2023〕4号)规定,2024年省属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项目资金用于支持山东农业大学作物学学科、山东科技大学安全科学与工程学科、山东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3个A-学科建设和6个B+学科建设。

三、高水平大学和高等学校高水平学科建设项目资金44156.75万元

按照《山东省高水平大学和高等学校高水平学科建设项目资金管理与绩效评价办法》(鲁教高字〔2021〕5号)要求,2024年支持8个“高峰学科”,自然科学类每学科1500万元,人文社科类每学科750万元;34个“优势特色学科”,每个自然科学类学科安排1000万元,人文社科类学科安排500万元;21个培育建设学科,自然科学类每学科150万元,人文社科类每学科75万元,民办高校适当补助。结合“双高”建设情况中期评估结果,根据“强化绩效问责,拟对中期评估不合格的,减拨或停止其支持经费”的绩效评价要求,扣减并调整经费。2024年不安排高水平大学项目经费。


附件:专项资金分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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