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小学一、二年级“乐考”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工作背景
2020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对教育评价改革作出系统部署。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完善学校管理和教育评价体系。2021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部署推动“双减”工作,提出“降低考试压力,改进考试方法”。为此,教育部办公厅于2021年8月印发《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的通知》,就加强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作出准确把握考试功能、大幅压减考试次数、规范考试命题管理等七方面要求,明确提出“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
我省多地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在小学一、二年级创新开展了无纸笔“乐考”探索,涌现了一批好经验做法。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双减”及考试管理决策部署和教育部工作要求,在总结各地各学校创新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出台《通知》,以考试评价改革推动课程教学改革,保护学生学习兴趣、激发学习热情、培养创新精神,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和家长焦虑,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起草过程
今年3月,完成了初稿的起草工作,邀请了部分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行政干部、教研员和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进行了4轮研究论证。调整完善后,4月上旬,征求了教育厅有关处室和16市教育行政部门的意见建议,根据各方反馈对文稿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予以印发。
三、主要内容
《指导意见》包括总体要求、实施要求和组织保障3部分内容。主要内容体现在以下6条施考要求中:
(一)严格依标测评。强调基于学生核心素养,坚持教学评一致性,依据课程标准中的学段目标和学业质量标准,制定测评目标。鼓励各学校因地制宜组织制定测评方案。
(二)注重任务多元。充分考虑学生学情和个性特征,多元化设计测评任务,供学生自主选择。鼓励给学生提供多次测评机会,让所有学生在活动中都能获得成功体验。
(三)鼓励学科融通。鼓励打破学科界限,由多学科教师共同设计“乐考”活动,力求实现对学生进行多学科素质能力的综合测评。注重发挥测评育人功效,活动设计力求做到“五育并举”。
(四)创新测评方式。测评活动的组织、实施应契合学生身心发展特点,激发学生学习和参与兴趣,充分挖掘利用校内外资源,并丰富活动组织形式。实行现场评价、即时反馈,测评结果以等级、通关、荣誉激励等方式呈现,不得使用分数呈现。
(五)融入日常教学。鼓励各地将“乐考”理念融入日常教学,在作业设计、随堂检测中普遍运用,坚持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以“乐考”促“乐教”“乐学”。
(六)强化结果运用。高度重视“乐考”评价结果运用,强化测评信息分析,为教师教育教学反思和学生自我评价提供支持。
四、组织实施
《通知》对组织实施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强调市级加强统筹调度,指导各县(市、区)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推进步骤。各县(市、区)要组织学校“一校一案”制定“乐考”实施方案。省市县校四级将加强教研支撑,组织教研部门将“乐考”作为有组织教研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提高学校、教师组织实施能力。同时加强工作督导,将小学一、二年级“乐考”工作实施及落实情况纳入教学视导和督学督导,对“乐考”典型经验、特别是优秀案例的总结提炼,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范式,供各地学习借鉴。省级每年将遴选一批“乐考”“乐学”先进经验,通过多种形式予以宣传推广,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全面推行小学一、二年级“乐考”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