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000004502323D/2024-01591 | 发布日期: | 2024-04-16 |
发布机构: | 山东省教育厅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有效性: | 成文日期: | 2024-04-16 |
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全面推行小学一、二年级“乐考”工作的通知
鲁教基函〔2024〕33号
各市教育(教体)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的通知》精神,深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考试评价改革创新,在部分县(市、区)、学校创新实践的基础上,拟在全省全面推行小学一、二年级“乐考”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考试评价改革推动课程教学改革,保护学生学习兴趣、激发学习热情、培养创新精神,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和家长焦虑,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自2024年春季学期期末开始,在小学一、二年级全面取消纸笔考试的基础上,由各学校自主创设闯关式、任务式、探究式等测评活动,采取游戏化、情景化、模块化、项目化等形式实施“乐考”。鼓励各地在小学中高年级部分学科开展“乐考”探索。
二、实施要求
“乐考”通过形式活泼、富有童趣的测评活动实施,既“考”知识、更“考”能力,让学生体验知识的力量、学习的乐趣。要注重内容的基础性和问题的开放性,着眼于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强化实践体验,引导学生进行自主或合作探究。
(一)严格依标测评。测评要基于学生核心素养,坚持教学评一致性,严格依据课程标准中的学段目标和学业质量标准,制定测评目标。各学校在充分了解学情的基础上,因地制宜,“一级一案”设计测评方案。
(二)注重任务多元。同一测评目标可以设计多个平行任务供学生自主选择,力求做到共性考查和个性展示相结合。可给学生提供多次测评机会,让所有学生在活动中都能获得成功体验。
(三)鼓励学科融通。鼓励打破学科界限,由多学科教师共同开展“乐考”活动设计,实现一个主题活动或多个系列活动对学生多学科关键能力的综合测评。活动主题要充分挖掘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等元素,活动设计要注重与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相结合,做到“五育并举”。
(四)创新测评方式。测评活动应紧密结合学生日常生活,充分挖掘利用校内外资源,创设沉浸式、互动式、体验式测评场景,采用师对生评价、学生互评等形式组织,可以邀请家长及志愿者参与。实行现场评价、即时反馈,测评结果以等级、通关、荣誉激励等方式呈现,不得使用分数呈现。
(五)融入日常教学。鼓励各地将“乐考”理念融入日常教学,在作业设计、随堂检测中普遍运用,坚持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以“乐考”促“乐教”“乐学”。
(六)强化结果运用。高度重视“乐考”评价结果运用,强化测评信息分析,为教师教育教学反思和学生自我评价提供支持。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将“乐考”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市级要加强统筹调度,指导各县(市、区)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推进步骤,于2024年5月15日前由市级汇总报省教育厅。各县(市、区)要组织学校5月底前“一校一案”制定“乐考”实施方案,充分发挥教育集团校(联盟校)的示范联动作用,加强对乡村学校、薄弱学校的引领支持。
(二)加强教研支撑。省市县校四级教研部门要将“乐考”作为有组织教研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乐考”研究和活动设计案例研发,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教研指导、培训交流活动,切实提高学校、教师组织实施能力。
(三)加强工作督导。将小学一、二年级“乐考”工作实施及落实情况纳入教学视导和督学督导,每学期进行工作督促和指导。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推进不力的学校要予以通报,督促其整改落实。
(四)加强宣传推广。各地要注重加强“乐考”典型经验、特别是优秀案例的总结提炼,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范式,供各地学习借鉴。省级每年将遴选一批“乐考”“乐学”先进经验,通过网络、报刊、媒体及工作简报予以宣传推广,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山东省教育厅
2024年4月16日
附:《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全面推行小学一、二年级“乐考”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