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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3年度“星级食堂”学校名单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4-02-04 09:36 浏览次数: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学校“星级食堂”遴选工作的通知》(鲁教发展函〔2023〕14号)要求,省教育厅组织专家于2024年1月15日—21日对山东省高等学校“星级食堂”和中小学校“星级食堂”进行遴选,拟授予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等30所高校和山东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等300所中小学校的食堂为“山东省学校星级食堂”称号,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2月4日至2024年2月8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者,可以书面形式向我中心提出(以邮寄日期为准),提出异议须申明理由和事实依据。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53号,邮编:250013,联系电话:0531-86428880。


附件:

1.山东省高等学校“星级食堂”遴选名单.docx

2.山东省中小学校“星级食堂”遴选名单.docx

山东省教育厅

2024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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