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000004502323D/2024-02179 发布日期: 2024-10-15
发布机构: 山东省教育厅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有效性: 成文日期: 2024-10-15
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教学改革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10-15 15:12 浏览次数:

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教学改革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鲁教基字〔2024〕9号

各市教育(教体)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指导各地落实好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学改革深化行动方案》,我厅研究制定了《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教学改革的若干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山东省教育厅

2024年10月15日


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教学改革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教学改革,加快基础教育扩优提质,筑牢教育强省建设基点,现提出如下措施。

一、推进课程方案落地

(一)制订区域课程实施规划。省教育厅统筹推进《山东省义务教育课程实施办法(试行)》的落实,修订完善《山东省普通高中教学指导意见》,规划开发山东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制订《山东省中小学校本课程开发指南》。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制订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课程实施具体办法并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统筹本地中小学校本课程建设,对校本课程的相关材料进行抽查和指导。中小学校组织专业力量对校本课程进行规划、开发和审议。鼓励区域优秀校本课程资源共建共享。

(二)制订学校课程实施方案。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及教研机构督促指导学校严格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中小学校要研制体现学校办学特色的课程整体实施方案。严禁违反国家课程方案规定,随意调整、增减课程,挤占德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科学实验和综合实践活动课时。

(三)开展课程实施监测。省教育厅制订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对课程实施的日常监测,督促各地指导学校开齐、开足、开好课程。将课程实施情况纳入对市、县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鼓励市、县将监测结果作为评价学校办学质量水平和校长履职的重要内容。

二、深化课堂教学改革

(四)强化育人导向。发挥课程育人价值,把立德树人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体育美育教育、劳动实践教育之中。以课程标准为依据,聚焦学生核心素养,各级教研机构指导教师发掘各门课程蕴含的德育元素和育人点,基于学科特点进行整体设计,将育人目标浸润在学生知识增长和能力发展的全过程,培养学生适应未来发展的正确价值观、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

(五)完善教学设计。综合分析课程标准、教材和学情,制订素养导向的学科教学方案和单元教学设计,体现“教—学—评”一体化。强化问题导向和情境创设,引导学生在实践中理解和运用所学知识,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提供多样化的学习资源和自主探究的机会,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内在动力。

(六)提升课堂质效。打造“齐鲁好课堂”,改变传统的课堂教学方式和学生学习方式。尊重学生主体地位,注重情境式、启发式、互动式、探究式教学,引导学生主动思考、积极提问、合作交流,提升学生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开展差异化教学,加强个性化指导,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需求。实施“点亮课堂”行动,把课堂评价融入教学全过程,运用可视化思维工具全面收集学生学习信息,反馈目标达成情况,开展有证据的教学,提高教学的有效性。

(七)加强教学反思。各级教研机构指导教师对素养目标进行分析,制订教学反思清单。教师聚焦教与学的关键环节,反思学习目标达成情况。开发多样化的反思工具,提供明确的反思指导,依据学习任务、评价标准反思学习过程,提升学生反思能力,培养学生反思习惯。通过听评课、调研、访谈、案例分析等反思教学情况,及时调整教学行为。

(八)规范教学管理。学校制订学年和学期课程实施方案,统筹安排学科教学、跨学科主题学习与综合实践活动等。完善集体备课制度,定期开展校本教研,不得随意赶超教学进度,确保教学内容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加强作业和考试管理,控制数量,提高质量,减轻学生学业负担。严格落实教师减负清单,减轻教师非教学负担。

三、深化教学评价改革

(九)提升教师教学评价能力。组织教师评价素养培训,提升教师课堂评价、作业和命题设计水平。鼓励开发设计具有开放性、探究性和实践性的作业,鼓励布置分层作业、弹性作业和个性化作业。各级教研员深入学校指导教师开展评课、议课等教研活动,发挥教学评价的引导、诊断、改进与激励作用。省级教研机构研制各学科作业设计指南,各级教研机构定期组织教学评价设计、作业设计及命题设计展评活动。

(十)探索学生评价新路径。关注学生进步情况,注重动手操作、作品展示、口头报告等多种方式的综合运用,引导学生合理运用评价结果改进学习。全面实施学生学业成就报告单制度,根据目标达成情况,教师撰写评语,引导学生反思,建立师生双向交流机制,促进学生学业质量不断提升。在小学一、二年级全面实施“乐考”,通过情境化、游戏化、项目化等方式评价学生学业表现;鼓励小学中高年级部分学科开展“乐考”探索。各级教研机构统筹日常评价、考试、作业、监测,逐级对考试实施和命题质量开展视导评估,确保依规考试,依标命题。

四、强化教研支撑

(十一)建强教研队伍。实行教研机构专职教研员配备通报制度。市级教研机构配齐高中段所有学科专职教研员,市、县两级教研机构配齐义务教育段所有学科专职教研员。各级教研机构建立“1+N”教研团队模式,打造一支专兼职结合的高素质、专业化教研队伍。健全教研员培训机制,将教研员列入“省培计划”,提升教研员专业素养。研制各级教研工作标准,有效开展常态化区域教研和校本教研,不断提升教研员服务课程教学改革的能力。对表现优秀的教研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

(十二)创新组织方式。完善省、市、县、校四级教研联动机制,逐级开展教研工作视导,根据视导结果开展精准“送教助研”活动。省级教研机构整体规划、部署全省教研工作,市、县教研机构结合实际推进落实,中小学校具体实施。坚持有组织教研和自主探索相结合,鼓励各地各校根据自身优势和教育教学重点难点问题开展创新实践。各级教研机构及时发现、培育、总结成效显著的改革案例,通过各种方式加以推广。对于长期探索、积累形成的行之有效的典型经验和优秀成果,组织在全省推广实施,形成山东品牌。

(十三)加强专业引领。各级教研机构要围绕区域教育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或关键问题,组织开展深度调研,形成高水平的教育决策咨询报告,切实发挥教育智库作用。鼓励和支持教研员在高水平期刊发表专业文章,申报国家、省、市社会科学规划、教育科学规划、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等项目,参加专业学术组织和学术活动,强化理论素养和科研能力,扩大在全国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各级教研员深入一线了解学情、教情、校情,充分发挥学科教研基地、课程实验基地、教研员联系校、学校发展共同体等作用,指导教师提高专业能力,夯实基础教育教研根基。

(十四)推进数字化转型。充分利用数字化赋能基础教育课程教学改革,打造“数字教研室”。建设省级智慧教研平台,汇聚各学段、各学科课程教学数字资源。基于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开展精准教研,提供订单式、个性化的教研服务,利用数字技术分析问题、改进教学实践。推进数字协同教研,开展实时性问题研讨、生成式集体备课、异时空听评课、在线式巡课等数字化教研活动,构建数据驱动的教研新方式。

五、组织保障

(十五)压实工作责任。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定期调度工作进展情况,省级教研机构充分发挥统筹引领、组织协调、研究指导作用,推动基础教育课程教学改革真正落地落实。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研机构落实工作清单,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学校要建立一把手抓教研的工作机制,提升课程教学改革领导力,不断将基础教育课程教学改革推向深入。

(十六)加大条件保障。各地各校要在人员配备、课题经费、条件改善等方面保障到位,加强重点任务所需资源的统筹配置。要联合高校、省内外教科研机构,吸纳知名专家、高水平人才参与课程教学改革。

(十七)加强宣传推广。各地各校要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定期开展课程教学改革交流活动,评选展示优质课、精品课。加大对优秀教研团队和个人、优秀教学成果的宣传推广力度,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附件:各级工作任务清单.docx


附:《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教学改革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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