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000004502323D/2022-00967 | 发布日期: | 2022-12-21 |
发布机构: | 山东省教育厅 | 组配分类: | 学前教育 |
有效性: | 成文日期: | 2022-12-21 | |
统一编号: |
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公布第二批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示范区示范校名单的通知
鲁教基函〔2022〕90号
各市教育(教体)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2020〕4号)和《山东省“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鲁教基字〔2022〕12号),大力实施融合教育,我厅部署开展了全省第二批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示范区、示范校建设工作。经专家评估,认定济南市历下区等24个县(市、区)为省级第二批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示范区,济南市商河县孙集镇中心小学等208个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为第二批省级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示范校(园)。经公示无异议,现予以公布(名单附后)。
各地要进一步健全学校随班就读工作长效机制,指导示范区、示范校依据《省级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示范区工作职责》《省级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示范校工作职责》扎实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完善随班就读资源支持体系,落实教育教学特殊关爱,提升教师特殊教育专业能力,切实推进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全面开展,为残疾学生创设适宜融合的教育环境,促进残疾学生健康成长。各示范区、示范校请于每年年底前将年度工作总结报告报送我厅基础教育处。
附件:
山东省教育厅
202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