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000004502323D/2021-00688 | 发布日期: | 2021-08-06 |
发布机构: | 山东省教育厅 | 组配分类: | 专项资金分配方案 |
有效性: | 成文日期: | 2021-08-06 | |
统一编号: |
一、第六届山东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奖励600万元。
2021年省财政共安排第六届山东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奖励经费共需600万元,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建行杯”第六届山东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选拔赛的通知》(鲁教高函〔2020〕7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建行杯”第六届山东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奖结果的通知》(鲁教高函〔2020〕14号)、《教育部关于公布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奖名单的通知》(教高函〔2020〕10号)等文件。第六届山东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奖励标准如下:第六届山东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奖励标准如下:省赛金奖项目:每项奖励5万元,共100项,计500万元;国赛金奖项目:每项奖励10万元, 共6项,计60万元;国赛银奖项目:每项奖励5万元, 共8项,计40万元。省赛银奖、省赛铜奖、全国铜奖不再奖励。共计600万元。(见附件1)
二、第七届山东省大学生科技创新大赛奖励经费498.6万元。
根据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七届山东省大学生科技创新大赛的通知》(鲁教高函〔2020〕17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第七届山东省大学生科技创新大赛获奖名单的通知》(鲁教高函〔2021〕2号)、《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大学生科技创新大赛奖励办法的通知》(鲁教科发〔2015〕2号)。一等奖项目:每项奖励学生1万元、指导教师5000元,共50项,计75万元;二等奖项目:每项奖励学生8000元、指导教师4000元,共153项,计183.6万元;三等奖项目:每项奖励5000元、指导教师3000元,共300项,计240万元。共计498.6万元。(见附件1)
三、山东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奖励经费208.5万元。
2021年,省财政年初预算安排第八届山东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奖励经费”208.5万元。提出如下分配方案: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奖励办法的通知》(鲁教学发〔2015〕1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第八届山东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省级决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教学函〔2020〕15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第八届山东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获奖名单的通知》(鲁教学函〔2020〕16号)等文件。第八届山东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奖励如下:一等奖获奖学生(163人)每人奖励5000元,优秀辅导教师(154人)每人奖励5000元,共计158.5万元。优秀组织奖12个单位(其中,10所高校),每个单位(学校)奖励经费5万元,共计50万元。奖励分配总额为208.5万元。
请各单位严格资金管理,及时将奖励资金落实到获奖者和单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见附件1)
四、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奖励经费2476万元
根据省教育厅、经信委、财政厅、人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奖励办法的通知》(鲁教职字〔2011〕6号)规定,对获得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学生给予每个项目5000元奖励,对获得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项目的指导教师给予每个项目5000元奖励,对获得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学校给予每个项目5万元奖励;对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学校给予每个项目10万元奖励。2020年度,我省各代表队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共获得39个一等奖,依据鲁教职字〔2011〕6号文件奖励标准,应支付奖励经费390万元(10万×39个);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共产生207个一等奖,依据鲁教职字〔2011〕6号文件奖励标准,应支付奖励经费1242万元(6万×207个)。共计1632万元。(见附件1)
五、2021年内地新疆、西藏、青海海北州高中班学生生活补助经费2454万元。
2021年内地新疆、西藏、青海海北州高中班学生生活补助经费2454万元。提出如下分配方案:根据《关于贯彻国发〔2015〕46号文件进一步加强民族教育、内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和教育对口支援工作的意见》(鲁政发〔2016〕6号)要求,我省2019年内地民族班学生生活补助费继续按照每生每年15000元执行,由省、市各承担50%。具体安排如下:内地新疆高中班(不含青岛)共有在校生2440人;内地西藏高中班共有在校生348人;对口支援青海海北州高中班共有在校生483人;共计3271人。2021年省财政内地新疆、西藏、青海海北州高中班学生生活补助经费2453.25万元,专项用于学生学习生活费用补助。剩余0.75万元,用于其他教育发展。(见附件2)
六、2021年内地新疆、西藏中职班补助经费791万元。
我省2021年内地新疆、西藏中职班办班学校补助经费由中央财政补助经费和省财政补助经费组成,其中中央财政补助经费由新疆财政厅教育厅和西藏财政厅教育厅负责直接支付给我省新疆和西藏内职班学校。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5〕46号文件进一步加强民族教育、内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和教育对口支援工作的意见》(鲁政发〔2016〕6号),自2016年起,我省将内地民族班生均经费补助标准提高到每生每年15000元,中职班的经费在中央财政拨付的基础上,不足15000元的部分由省财政承担。2021年省财政预算安排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学生生活补助预算791万元。现提出如下分配方案:以2020年中央财政补助经费为基准测算2021年省级补助经费。2021年共需440.2万元,其中,济南护理职业学院内地新疆班需补助办学经费141.9万元、枣庄理工学校内地新疆班需补助办学经费105.4万元、嘉祥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内地新疆民族中职班需补助办学经费109.1万元、山东省文登师范学校内地新疆民族中职班需补助办学经费40.8万元、山东省济宁卫生学校内地西藏民族中职班需补助办学经费43万元。剩余350.8万元,用于其他教育事业发展。(见附件2)
七、 2021年度山东省民办高校基础能力建设经费6000万元。
2021年省财政安排民办高校基础能力建设资金6000万元。提出如下分配方案。
(一)项目遴选依据。项目遴选依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民办高校基础能力建设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鲁教民函〔2020〕21号)、《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民办高校基础能力建设资金管理办法》所列的基本条件。申报范围为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截至2020年底拥有学历教育在校生的民办普通本专科高校(不含独立学院)。
(二)资金分配情况。
1.基础能力建设竞争性遴选项目5200万元。符合要求的民办高校(26所,未含南山学院、青岛恒星科技学院)每校限申报不超过2个,由学校提出申请并填写项目申报书,我厅组织专家择优遴选,确立立项名单。2021年共遴选出26个立项项目,其中办学条件改善项目8个、教育信息化建设项目8个、实践基地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项目10个。计划每个项目支持200万元,共需5200万元。
2.民办高校“双万计划”建设补助项目490万元。对获得教育部“双万计划”2020年一流本科专业点(教育部即将进行评选,拟以我省推荐名单为依据)和2020年山东省一流本科专业点的高校进行一次性补助。其中国家一流本科专业点24个(不含南山学院1个),计划每个补助20万元,共需480万元;省级一流本科专业点1个,每个补助10万元,共需10万元。
3.教师队伍建设补助项目310万元。经过学校申报和专家审核,对由学校出资资助本校教师学历提升的在读博士11人,计划按每人1万元进行一次性补助;访问学者(半年以上)1人,计划按每人5000元进行一次性补助,共需经费11.5万元;为体现对落实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教师养老保险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待遇试点工作的支持,对全省民办高校按事业单位交纳养老保险的自聘专任教师(不含事业编教师)约461人(齐鲁医药学院358人,潍坊科技学院66人,山东海事职业学院22人,德州科技职业学院15人)进行据实补助, 共需298.5万元。(见附件3)
八、2021年“高水平中职学校和专业(群)建设项目”专项经费7038万元。
2021年,省财政安排“高水平中职学校和专业(群)建设项目”专项资金7038万元。现提出以下分配方案:
(一)省示范性及优质特色中职学校2038万元。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山东省示范性及优质特色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工程的实施意见》(鲁教职字〔2015〕50号)中“省财政将结合中央资金给予奖补”精神,对第三批36所(不含青岛6所)省示范性及优质特色中职学校,每所学校支持建设经费1000万元,共需36000万元,已拨付33962万元,尚需拨付2038万元。本次拟把剩余2038万元全部拨付。这样第三批36所示范性及优质特色中职学校支持建设经费全部拨付完毕。
(二)高水平中职学校5000万元。根据《教育部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整省推进提质培优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的意见》(鲁政发〔2020〕3号)提出的“重点建设50所左右高水平中职学校和300个左右高水平中职专业(群)”要求,拟使用今年省专项资金重点支持5所学校建设高水平中职学校,每校拟先支持建设经费1000万元,共计5000万元。(见附件3)
九、2021年“高水平高职院校和专业群建设项目”专项经费7亿元。
2021年,省财政安排“高水平高职院校和专业群建设项目”专项资金70000万元,其中专项债券50000万元。现提出以下分配方案:
(一)高水平高职院校40800万元。对我省入选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国家“双高计划”)项目的14所高职院校进行支持(不包括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其中,对入选“高水平学校建设单位(A档)”的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按照5000万元/年标准支持,其它13所学校按照3000万元/所.年标准支持,每年共需44000万元,其中省属6所学校20000万元,市属8所学校24000万元。
本次拟安排40800万元。其中,省属6所学校使用专项债券安排20800万元,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3800万元,多安排了800万元,2022年减少安排800万元;市属8所学校安排专项资金20000万元,剩余4000万元使用今年央财资金解决。
(二)高水平专业群29200万元。根据《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实施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工程推动高职院校专业化特色化发展的通知》(鲁教职函〔2021〕8号)中“结合现代职业教育提升计划中央财政资金,支持41所公办高职院校每校立项建设1个高水平专业群。根据建设情况分2000万元、3000万元两档标准给予专项补助”精神,本次拟使用专项债券对省属16所高职院校按照1600万元至2400万元不同标准予以支持,共计29200万元。(见附件3)
附件:
附件1:2021年省级教育发展资金(4项大赛奖励)预算指标分配表.xls
附件2:2021年省级教育发展资金(民办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内地民族班)预算指标分配表.xls
附件3:2021省级教育发展资金(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群建设、高水平中职学校和专业群建设)预算指标分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