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000004502323D/2021-00230 发布日期: 2021-04-13
发布机构: 山东省教育厅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有效性: 成文日期: 2021-04-13
统一编号:
关于公布第十批山东省特级教师名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4-13 16:08 浏览次数:

各市教育(教体)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特级教师队伍建设,引导广大教师牢记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模范履行教书育人职责,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十批山东省特级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字〔2020〕5号)要求,经逐级推荐、评选、公示,确定丁立美等400名教师为第十批山东省特级教师,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希望入选的特级教师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和引导广大教师立足教育教学岗位,争做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教学的专家。第十批山东省特级教师自2021年5月起享受特级教师津贴。

各地要广泛宣传特级教师的先进事迹,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坚持用育并举,切实加强特级教师队伍管理,不断提升全省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为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第十批山东省特级教师名单.doc


山东省教育厅      

2021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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