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000004502323D/2021-01416 发布日期: 2021-11-30
发布机构: 山东省教育厅 组配分类: 专项资金分配方案
有效性: 成文日期: 2021-11-30
山东省教育厅2022年部分资金分配方案
发布日期: 2021-11-30 10:33 浏览次数:

2022年,中央财政提前下达我省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补助资金100890万元,资金分配方案如下:

(一)中职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奖补资金18090万元

1.高水平中职学校和特色化专业建设17490万元。根据《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实施山东省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建设计划的通知》(鲁教职函〔2021〕33号)中“省财政将结合中央资金给予专项补助”精神,对22所省示范性及优质特色中等职业学校予以支持,用于高水平中职学校建设。其中,济南信息工程学校、济南市工业学校按745万元/所安排,其他20所学校按800万元/所安排,共安排17490万元。

2.2021年全国职业院校大赛赛项承办奖补经费600万元。2021年,我省承办国赛中职赛项20个,按每个赛项30万元的标准予以奖补,20个赛项共安排600万元。主要用于赛事奖补,由学校统筹使用。

(二)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奖补资金78660万元

1.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17400万元。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公布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名单的通知》(教职成函〔2019〕14号),我省有15所高职院校(包括青岛职业技术学院,由青岛市财政安排)入选,建设期自2019年至2023年。按照财政部、教育部确定的高水平学校建设单位A档5000万元/年、B档2500万元/年、C档1000万元/年及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A档1000万元/年、B档700万元/年、C档400万元/年标准,每年需安排17400万元(不含青岛职业技术学院)。

2.高水平专业群20970万元。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实施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工程推动高职院校专业化特色化发展的通知》(鲁教职函〔2021〕8号)规定,结合现代职业教育提升计划中央财政资金,支持41所公办高职院校每校立项建设1个高水平专业群。省属学校拟利用省财政资金安排,本次暂不安排中央资金。市属学校每校前期均已安排810万元,本次按照文科高水平专业群690万元(6所,每所本次累积安排1500万元)、理科高水平专业群990万元(17所,每所本次累积安排1800万元)标准给予专项补助,共需资金20970万元。

3.2021年全国职业院校大赛赛项承办奖补经费900万元。2021年,我省承办国赛高职赛项30个,按每个赛项30万元的标准予以奖补,30个赛项共拨付900万元。主要用于赛事奖补,由学校统筹使用。

4.生均拨款39890万元。按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学历教育2020年度在校生人数分配,共39890万元,由学校统筹用于相关办学支出及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对审计发现利用学费、住宿费、培训费等事业收入抵顶财政拨款的高职院校予以经费扣减,扣减经费纳入生均拨款总额统一分配。

5.支持职业技术大学建设2000万元。

(三)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奖补资金4140万元

按照《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教师函〔2021〕6号)要求,中央财政安排我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奖补资金4140万元,拨付教育厅后统筹用于“三教”改革研修、名师名校长培育、教师企业实践等相关项目实施。


附件:中央提前下达2022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补助资金分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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