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000004502323D/2020-00850 | 发布日期: | 2020-09-16 |
发布机构: | 山东省教育厅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有效性: | 成文日期: | 2020-09-16 | |
统一编号: |
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举办山东省中小学生校园艺术节舞蹈器乐专项展示活动的通知
鲁教体函〔2020〕15号
各市教育(教体)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推进美育改革发展,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经研究,决定继续举办山东省中小学生校园艺术节舞蹈器乐专项展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厚土壤,坚持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引领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陶冶健康的审美情趣、培养良好的艺术修养,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把艺术节活动作为学校美育培根铸魂的重要载体,引导师生树立高远的理想追求和深沉的家国情怀,增强广大青少年学生作为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使命担当。
二、活动主题
本届艺术节活动主题:以美聚力,向美生长。
艺术节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开展,全面展现新时代青少年学生树立远大志向、培育美好心灵、朝气蓬勃、奋发进取的精神风貌,营造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文化氛围。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山东省教育厅。
承办单位:山东教育电视台。
四、参展对象与分组
参展对象为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在籍学生,分为小学甲组、乙组和中学甲组、乙组。
小学甲组为普通小学的学生,小学乙组为以少年宫等为单位组队的小学生;中学甲组为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非艺术专业的学生,中学乙组为中等职业学校艺术专业或艺术专业学校的中学生。
五、项目分类与要求
(一)舞蹈节目。
群舞:人数不超过36人,演出时间不超过7分钟。
(二)器乐节目。
合奏:乐队人数不超过65人,指挥1人(原则上为本校教师),演出时间不超过9分钟。
小合奏或重奏:人数不超过12人,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三)鼓励原创。支持各地各校深入挖掘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脱贫攻坚战、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涌现出的感人故事、先进事迹,以及沂蒙精神、黄河文化、海洋文化等蕴含的时代价值,开展主题创作,以艺术节活动为载体,引导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加强道德修养,增强本领能力。
六、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2020年9月至10月):各校和县(市、区)、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开展活动阶段。要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艺术活动,发动全体学生参与。各市、县(市、区)要根据疫情防控实际,积极组织中小学生艺术节活动,鼓励创新展演形式,拓展线上展演渠道,市级现场集中展演不做硬性要求。各市按照分组及名额要求,择优推荐参加省级评选。
第二阶段(2020年11月):省级评选和集中展示阶段。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节目进行评选,评选出的优秀作品进行线上展播。现场展演将视疫情防控要求决定是否举行,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七、奖项设置及评选要求
优秀组织奖:设市和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优秀组织奖。要求组织工作扎实,有专人负责,有活动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组织发动面广,师生积极参与创作、排练、演出,成绩突出。各市原则上按本地参加展演活动的县(市、区)总数的20%评选推荐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优秀组织奖名单,报省教育厅认定;
优秀表演奖:各项目按照比例分设一、二、三等奖;
优秀实践教学成果奖:优秀表演奖一等奖的指导教师获得优秀实践教学成果奖(每个节目不超过3人);
优秀指挥奖:在获优秀表演奖一、二等奖的器乐节目中评选产生;
优秀创作奖:在原创的优秀节目中评选产生。
八、报送名额、比例及要求
(一)报送名额。器乐节目青岛市报送22个,济南市、淄博市、潍坊市、烟台市、威海市报送20个,其他每市报送18个;舞蹈节目每市报送20个。
(二)报送比例。原则上小学40%、初中40%、高中20%;甲组的节目不少于80%,乙组的节目不超过20%。
(三)报送要求。市级报送采用线上方式进行。各市于10月26日—11月5日登陆指定平台,将评选出的优秀节目视频及相关信息按要求进行上传,并导出汇总表(见附件2、附件3),加盖公章后报省教育厅。同时,在平台提报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优秀组织奖推荐名单。(具体报送要求另行通知)
报送节目视频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拍摄,采用MP4格式,使用一个固定机位正面全景录制,要求声音和图像清晰且同期录制,不得后期配音合成。视频不抖动、无噪音,大小不超过1GB。每个节目视频以单独文件制作,不要多个文件合成,播放内容中不得出现所在地区、学校名称和指导教师姓名等。请各市于9月30日前将平台填报负责人信息发至邮箱sdetv66@163.com。平台填报负责人需加入QQ联络群(群号:951019484)。
省教育厅体卫艺处联系人:翟文璐,联系电话:0531—81916565,地址:济南市文化西路29号。
山东教育电视台联系人:李晓雅,联系电话:18553162398,邮箱:sdetv66@163.com,地址:济南市千佛山西路38号。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要高度重视,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活动方案和安全预案,完善工作机制,增强活动实效,确保全部中小学校均举办校园艺术节,并将学生参与情况纳入学生艺术素质成长档案。
(二)做好疫情防控。校园艺术节活动的集中排练和展示环节,要严格按照当地政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实施,要充分考虑项目特点、规模、场地、人员等因素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预案。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市要对艺术节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整理汇总,形成包含文字、图片及视频资料的汇报材料,并通过报刊、广播、电视、校园网络以及微博、微信等平台载体,广泛宣传推介,营造浓厚的艺术节活动氛围。
十、经费
2020年山东省中小学生校园艺术节省级活动所需经费由省教育厅负责。各市活动经费由地方自行解决。本次活动不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十一、其它事项
省教育厅对获奖节目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印制光盘、宣传、对外交流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附件:
山东省教育厅
202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