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000004502323D/2020-01049 发布日期: 2020-02-27
发布机构: 山东省教育厅 组配分类: 年度计划
有效性: 成文日期: 2020-11-30
落实《“重点工作攻坚年”〈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 2020-02-27 14:38 浏览次数:

山东省教育厅(中共山东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教育厅(中共山东省委教育

工委)落实《“重点工作攻坚年”〈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工作方案的通知

厅(委)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现将《山东省教育厅(中共山东省委教育工委)落实“重点工作攻坚年”<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抓好落实。

各处室、各单位要强化攻坚落实,按照“重点工作攻坚年”的部署要求,立足工作职能,密切沟通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牵头处室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主动承担本项工作主要协调落实责任,需要相关处室、单位配合的,由牵头处室主动沟通协调调度。厅(委)办公室将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要求,每季度调度工作进展情况。请各牵头处室每季度末将工作进展情况填写工作台账报办公室,由办公室汇总形成综合报告报送省政府督查室。

联系人:王刚,联系电话:81676714,邮箱:wgang@shandong.cn

 

 


山东省教育厅(中共山东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        

2020年2月26日                 


山东省教育厅(中共山东省委教育工委)

关于落实“重点工作攻坚年”《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工作方案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落实“重点工作攻坚年”<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责任分方案的通知》(鲁政字〔2020〕18号)精神,我厅(委)进一步细化目标、分解任务、压实责任,明确牵头任务8项,协办任务3项。为切实推动我厅(委)承担的《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落实,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扩增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机构,学前3年毛入园率达到90%以上,普惠率达到80%以上

工作措施:深入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一园一案推进城镇居住区配套教育设施幼儿园建设整治,大力推进城乡幼儿园建设,继续实施普惠性民办园扶持计划,增强公益普惠性资源供给。

牵头厅领导:关延平。

责任处室:基教处、财务处、督导室(列前者为牵头处室,下同)。

完成时限:12月底。

二、加强中小学规划建设,基本消除城镇普通中小学56人以上大班额

工作措施:组织完成各县(市、区)2019—2030年中小学及幼儿园布局规划编制,指导各地坚持以县为主确定2020年中小学校具体建设任务,加强工作调度督促,着力强化要素保障,确保完成规划建设任务。指导各地一县一策、一校一案制定化解大班额问题实施方案。强化工作调度督促,着力强化政策支持,完善要素保障,继续组织指导各地加强城镇中小学校建设和师资补充工作。

牵头厅领导:关延平。

责任处室:基教处、规划处、财务处、教师处。

完成时限:12月底。

三、实施乡村教育振兴计划,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工作措施: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突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两个重点,大力改善乡村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提升教育信息化水平。在全省打造一批乡村温馨校园。加强乡村师资队伍建设,遴选300名优秀青年教师进行重点培养,省市县三级将乡村中小学校长轮训一遍。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加大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力度。

牵头厅领导:关延平、戴龙成。

责任处室:基教处、教师处、规划处、教科院。

完成时限:12月底。

四、发挥好师德师风建设基地作用

工作措施:发挥师德师风建设基地优势和特色,开发师德教育资源,开展示范性师德教育培训,探索有效的师德师风建设经验模式。

牵头厅领导:戴龙成。

责任处室:教师处、政法处、综改处、基教处、高教处、职教处、民继处。

完成时限:12月底。

五、积极推动高考综合改革落地实施

工作措施:完善山东高考改革制度体系。研制《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夏季高考)工作的通知》《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2020年春季高考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意见的通知》等改革配套文件,确保改革政策落地、落实、落细。强化改革宣传引导精准服务。完善省、市、校三级培训体系和立体式、全媒化宣传途径,通过发放宣传册、播放专题片、开设宣讲课等方式,覆盖所有高中阶段学校教师和考生。指导各地和学校建立多部门协调配合机制,形成高考改革落地实施的合力。构建分类考试多元录取通道。完善职业教育“文化素质+专业技能”考试办法,进一步提高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规模和比例。扩大我省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规模,较2019年扩大10%左右,进一步促进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公平。

牵头厅领导:关延平。

责任处室:学生处、规划处、综改处、基教处、高教处、职教处、教师处、考试院。

完成时限:12月底。

六、支持民办教育健康规范发展

工作措施:推动落实《山东省民办学校分类审批登记实施办法》,鼓励探索创新,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指导各地因地制宜开展民办教育分类管理改革。引导民办学校明确办学属性,推进2017年9月1日前批准设立的民办学校按照非营利性与营利性分类选择登记 。支持民办高校加强内涵建设。开展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基础能力建设项目立项评审,并对项目扶持资金使用情况实施第三方绩效评价。按照《山东省校外线上培训规范管理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开展全省校外线上培训机构备案及排查整改工作。做好前期调研、准备工作,推动出台《山东省老年教育条例》。

牵头厅领导:张士俊。

责任处室:民继处、政法处、规划处、财务处、基教处、高教处、职教处、学生处、教师处、国际处、教科院。

完成时限:12月底。

七、坚持“筑高峰、冲一流、强特色”,启动实施“重点大学建设计划”“高峰学科建设计划”

工作措施:启动实施“重点建设大学计划”,对接我省“八大战略”需求,重点建设3所部属高校和13所左右省属本科高校、15所左右高职院校。启动实施“高峰学科建设计划”,对标国家一流学科建设和学科评估标准,强化建设一批有冲击一流潜力的学科。

牵头厅领导:白皓。

责任处室:高教处、人事处、规划处、财务处、研究生处、职教处、民继处、学生处、教师处、科技处。

完成时限:12月底。

八、省部共建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

工作措施:以整省推进、提质培优、增值赋能为主线,探索建立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并重、纵向贯通和横向融通并行的新时代中国特色职业教育制度和模式。省地共建省级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试验区,遴选认定职业教育改革成效明显市、县(市、区)。推进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群)建设,建设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群)。深入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建立高职院校办学质量考核制度和专业(群)发展水平考核制度。探索推进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积极争取在进入“双高计划”的高职院校骨干专业试办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优化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对口贯通分段培养机制,支持长学制培养高技能人才。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进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教育。

牵头厅领导:邢顺峰。

责任处室:职教处、规划处、财务处、高教处、民继处、学生处、教师处、科技处、教科院、考试院。

 

完成时限:12月底。

九、完善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保障政策

工作措施:大力支持尚无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的市制定相应政策,调整完善高端人才子女就学服务保障措施。根据实际需要合理规划建设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或扶持办学条件好、师资能力强、教学和管理水平高的中小学设置、开发国际教育课程,为外籍人员子女和引进人才子女提供就学服务,指导各地进一步调整完善2020年高端人才子女就学服务保障措施,加强宣传、简化流程,不断提升我省外商和高层次海外人才的服务水平,营造良好的国际化城市氛围和“双招双引”环境。

牵头厅领导:关延平。

责任处室:基教处、国际处、人事处、财务处、学生处、教师处。

完成时限:12月底。

十、重点抓好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康复大学等社会民生项目

工作措施:全力推进山东第一医科大学济南主校区建设,确保主校区项目于2020年8月底全部建成。启动实施教学提升计划,进一步优化专业结构,争取实现国家级一流专业和课程建设的突破,确保通过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全力以赴做好教育部学科评估、新增学位授权申报和首届临床医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积极推进康复大学筹建工作,尽快完善基本办学条件,争取2020年申请正式设立康复大学。高标准完成校园建设规划和方案设计,加快推进校园基本建设和相关配套建设。加快科研平台和附属医院建设,建设一流科技创新中心和康复服务中心。完善部、省、市共建康复大学的支持保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整合优质资源,统筹协调推进,在资金、项目、平台等方面提供支持和保障。

牵头厅领导:白皓。

责任处室:规划处、高教处、财务处、研究生处、科技处、国际处。

完成时限:12月底。

十一、整合资源推进尼山世界儒学中心建设

工作措施:完善中心运行机制,制定《尼山世界儒学中心工作规则》。推进分中心建设,完善“一个中心、多个分中心”整体格局。筹备召开第一届理事会第二次全体会议、第一届学术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和有关专题会议。办好尼山世界文明论坛。全力推动《孔子研究》打造国际级学术期刊。

牵头厅领导:白皓。

责任处室:规划处、人事处、高教处、财务处、研究生处、科技处、国际处。

完成时限:12月底。


附件:《政府工作报告》责任分工任务台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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