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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征集反馈:《山东省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
发布日期: 2020-10-15 10:39 浏览次数:

在面向全省16市教育部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召开校长教师代表座谈会问卷等方式征求意见建议同时征求了省直有关部门意见建议。9月10日10月10日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经梳理吸收采纳建议8,未采纳建议1条。

吸收采纳建议:

一、将“增加切实减轻教师尤其是班主任的事务性工作任务” 的建议,吸收17条中。

“严禁强制教师将学校公众号转发班级群、朋友圈并截图作为量化评比依据”的建议,吸收在20条中。

APP客户端学习每天硬性要求要达到满分以上,甚至可能会纳入评奖评优、职称等门槛,教师压力大”的意见,吸收在第20条

、将“严禁要求中小学教师填写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材料”的建议,吸收在11条中。

乡镇政府强制教师参加一些非教学活动。个别乡镇政府把农村贫困户的走访工作,安排给教师意见,吸收在5条和6条中。

、将减少学校的宣传工作,上级部门统计各学校宣传质量和数量,学校就又把宣传压给老师的意见,吸收在8条中

严禁大量从学校抽调教师编制到教体局上班”的建议,吸收在13条中。

、将严禁公办学校教师期在民办学校上课的建议吸收15条中

未采纳建议及理由:

建议不实行坐班制,有课就上,没有课时间可以自由支配。我省中小学教师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教育教学工作,目前国家层面没有中小学坐班有关规定

征求意见链接:山东省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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