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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三批山东高校辅导员名师工作室立项建设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10-21 16:22 浏览次数:

各高等学校党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43号),推动全省高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培养一批高校辅导员队伍领军人物,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三批山东高校辅导员名师工作室评选建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数量

拟评选建设10—15个省级高校辅导员名师工作室。

二、评选条件
    工作室实行主持人负责制,每个工作室设主持人1名,团队成员若干名。拟申报工作室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所在学校高度重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体制机制健全,辅导员队伍建设有力,已开展校级辅导员工作室建设,工作扎实,经验丰富,成效明显。

(二)主持人须为全省高校在岗在编的专职辅导员。“山东高校辅导员名师”以及在建山东高校辅导员名师工作室主持人不再申报。

(三)主持人及成员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热爱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工作勤恳扎实,品行端正、师德高尚。
    (四)主持人原则上具有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从事辅导员工作5年以上且具有长期从事辅导员工作的意愿,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

(五)主持人工作业绩突出,个人应获得过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的省级以上荣誉称号或相关奖励。

(六)主持人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善于将工作经验、工作规律概括提炼,在思想政治教育方面有较为丰富的研究成果;能够运用网络新媒体手段对大学生进行教育、管理和服务。

(七)主持人统筹协调能力强,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能力,善于凝聚力量、带领队伍;所申报工作室建设方向明确,建设成果能够作用服务于大学生成长成才;围绕建设方向已开展有特色、有推广价值的工作,具备工作室建设相关工作、研究和队伍基础;原则上应有从事校级辅导员工作室建设的经验。

(八)主持人及成员师生满意度高,个人及所带学生无重大违纪和重大责任事故发生。

三、评选程序

(一)推荐申报。每所高校根据评选条件可推荐申报1个工作室。

(二)资格审核。组织专门力量对参评工作室进行资格审核。

(三)专家评审。组织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核的工作室进行初评,确定入围答辩人选。

(四)现场答辩。召开现场答辩评审会,确定拟建设工作室名单。

(五)实地考评。组织工作组对拟建设工作室进行现场实地考评。

(六)公示挂牌。厅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后,对工作室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并为工作室挂牌。

四、管理考核

我委将修订《山东高校辅导员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加强顶层设计,做好辅导员名师工作室的规划指导,落实资助经费和支持政策。对入选的工作室,依托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山东大学),加强日常管理,做好年度考核,建立退出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高校要高度重视辅导员名师工作室申报工作,将其作为加强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培养领军人物和业务骨干的重要抓手,积极动员组织优秀辅导员及团队进行申报。

(二)注重总结,打造特色。各高校要突出重点、凝练特色、培育品牌,认真总结已有经验,加强统筹设计,明确工作室建设目标、实施计划、主要举措和预期成果。

(三)明确要求,按时报送。各高校请于11月1日前将《山东高校辅导员名师工作室申报表》(见附件)一式3份及支撑材料(复印件)报我委思政处(宣教处),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孔轶众

电话:0531—51771920

邮箱:szc@shandong.cn

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纬一路482号省委大院东1号楼626室  


附件:山东高校辅导员名师工作室申报表.doc


中共山东省委教育工委          

2019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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