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互动 > 征求意见
关于征求《普通高等学校驻鲁函授教育辅导站设置管理办法》意见建议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18-06-20 00:00 浏览次数:

  为了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函授教育辅导站的建设和管理,规范函授站的办学行为,保证教育质量,根据原国家教委《普通高等学校函授教育辅导站暂行规程》(教成〔1993〕12号)、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以函授、夜大学方式举办本专科教育的意见》(教高1999〕2号)、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函授、夜大学专科专业和函授站备案的通知》(教高〔1999〕78号)、《教育部关于印发

  征求意见建议时间:2018年6月20日至7月20日;

  意见建议反馈方式:

  1.发送邮件至电子邮箱:shequjiaoyu@sdedu.gov.cn;

  2.邮寄信件至:济南市历下区文化西路29号省教育厅民继处,邮编:250011。

附件:普通高等学校驻鲁函授教育辅导站设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附:意见征集反馈: 《普通高等学校驻鲁函授教育辅导站设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