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000004502323D/2018-01623 | 发布时间: | 2018-11-04 |
发布机构: | 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 组配分类: | 普通话水平测试 |
关于转发教育部语用司《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鲁语办字〔2008〕19号
各市、各高校语委办,各普通话培训测试机构:
2004年12月国家语委科研规划领导小组委托安徽科大讯飞公司进行国家语言文字应用“十五”科研重点项目《智能语音技术在普通话辅助学习中的应用研究》。2006年1月该项目通过鉴定。作为该项目在普通话测试中的应用,教育部语用司从2007年1月起在11个省市开展计算机辅助测试试点。我省于2007年12月经教育部语用司批准成为试点省市之一,在山东大学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青岛市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日照职业技术学院普通话培训测试站、滨州职业技术学院普通话培训测试站开展了试点工作,试点工作比较成功。经研究,决定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
为确保试点工作规范有序进行,保证计算机辅助测试工作健康发展并取得良好的效果,现将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操作规程(试行)》转发给你们,各测试机构应按照本规程开展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进一步加强规范化管理,及时反馈实施中的问题与建议,不断总结经验,以实现测试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