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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000004502323D/2018-01610 发布时间: 2018-11-04
发布机构: 职业教育处 组配分类: 教育教学
关于山东省示范性及优质特色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工程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18-11-04 17:10 浏览次数:

关于山东省示范性及优质特色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工程的实施意见 

鲁教职字〔2015〕50号


各市教育局、财政局:

为进一步贯彻我省关于加快构建现代职教体系系列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4〕19号文件进一步完善现代职业教育政策体系的意见》(鲁政发〔2015〕17号)要求,省教育厅、财政厅研究决定,从2015年开始,启动山东省示范性及优质特色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工程。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树立现代职业教育理念,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所带来的技术进步、生产方式变革以及社会公共服务的需要,优化职教发展环境,引领中等职业学校科学配置资源,加强内涵建设,创新培养模式,完善育人机制,促进特色发展,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总体目标

从2015年到2020年,重点建设100所示范性及优质特色中等职业学校。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内涵建设为重点,推行校企双主体协同育人机制,建立以人为本、对接紧密的课程体系,打造高水平的专兼职“双师型”教师团队,建设就业有优势、发展有潜力的特色品牌专业,完善现代学校制度,提高学校的规范化、信息化和现代化水平,使其成为凸显山东特色、跻身国内一流、接轨国际水平的现代化职业学校。进一步增强示范、辐射和引领作用,大幅度提升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水平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三、建设任务

(一)强化综合素养教育。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重点,落实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求,建立常态化、长效化的综合素养培养体系。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抓好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文明礼仪教育, 加强学生法律意识、诚信意识教育,提高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水平。加强文化基础教育,开齐、开足、开好德育、语文、数学、英语、历史、体育与健康、艺术、计算机应用基础等课程,为学生全面成才、持续发展奠定扎实基础。加强职业规范和安全意识教育,通过实习实训等环节,增强学生对职业理念、职业责任和职业使命的认识与理解,实现职业技能和职业精神的高度融合。弘扬和传承优秀传统文化,推进产业文化进教育、企业文化进学校、职业文化进课堂,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和主题教育活动,构建全方位育人格局。

(二)深化教学改革。

以优化专业设置、完善课程体系、改革教学模式、创新评价模式为重点,深化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建立产业结构动态调整驱动专业改革机制,结合自身优势,科学准确定位,参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重点设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急需产业相关专业,促进传统产业向高端化、低碳化、智能化发展,积极发展新兴产业相关专业。建立产业技术进步驱动课程改革机制,根据目标职业岗位群能力需求,对接最新职业标准、行业标准和岗位规范,优化课程结构和内容,深化课程改革。建立真实应用驱动教学改革机制,按照真实环境真学真做的要求开展教学活动,推行项目教学、情景教学、案例教学、工作过程导向教学等教学模式。吸收行业企业专家进入专业建设指导机构,参与专业建设、教师队伍建设和质量评价等。针对人才培养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教学研究,强化教科研对教学改革的指导与服务功能。拓展国际(地区)交流,在教学标准开发、课程建设、师资培训、学生培养、职业资格认证等方面进行合作,推动教学改革创新。

(三)促进产教深度融合。

以优化合作内容、创新合作途径与方式为重点,促进校企密切合作,实现校企协同育人。根据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和工作岗位实际需要,校企共同研制人才培养方案、开发课程和教材、设计实施教学、开展教学研究,建立完善教学标准体系;与行业企业共建生产性实训基地、实验实训平台、技能大师工作室,实施入厂办学、引厂进校、前店后校等合作。积极推行认识实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将工学结合、知行合一贯穿教学全过程,促进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发挥学校和企业双主体作用,加强实习管理和服务,推动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发挥集团化办学优势,提升职教集团服务能力;实行冠名培养、订单培养,开展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的现代学徒制试点,实现校企一体化育人。

(四)提升师资队伍水平。

以创新用人机制、优化队伍结构、提升整体素质为重点,落实《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标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改革人才聘用制度,建立优化师资队伍的长效激励机制。落实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编制标准,足额配备专任教师,充分利用灵活编制,引进能工巧匠,改善队伍结构。加强专业骨干教师、青年教师培养,重视公共基础课、实习实训、职业指导教师和兼职教师培训,建立教师轮训长效机制。强化教师教学基本功和专业技能训练,提升实践教学、信息技术应用和教科研能力,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实现校企人员互聘共用、双向挂职锻炼,强化教师职业实践,提高“双师”素质的专业教师比例。加强师德建设,增强教师从事职业教育的荣誉感和责任感。

(五)推进信息化建设。

以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和信息技术应用为重点,提高教育教学信息化水平。加强校园数字化建设,建成运行通畅、功能齐全的网络平台,实现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教学场所均配备多媒体设备,仿真实训基地、录播教室、远程教育中心等数字化设备设施齐全。建设优质数字化教学资源库,开展计算机仿真教学、数字化实训、远程教育。加强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组织教师参加各级各类信息化教学大赛,提高教师运用信息技术组织备课、教学、评价考核的水平。引导学生利用数字媒体和环境开展问题诊断、研讨和解决问题,提升学生信息素养。

(六)完善学校内部管理。

以健全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为重点,落实山东省职业院校管理基本规范,创新管理机制,提升管理水平和办学效益。依法制定学校章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规范招生与就业,严格教育教学管理,加强资产、财务和安全等管理服务。落实《中等职业学校校长专业标准》,提升校长专业治校能力。构建学校、家庭、行业、企业、社区等共同参与的学校治理新机制,建立理事会或董事会,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家长委员会等学校内部治理结构。把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素养、技术技能水平、就业质量和创新创业能力作为衡量教学质量的重要指标,全面开展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提高人才培养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

四、遴选条件

(一)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立项建设单位遴选条件。

1.已验收通过的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或山东省规范化中等职业学校。

2.参加职业院校学生技能大赛取得省赛一等奖或国赛二等奖及以上成绩;或牵头制定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指导方案、公共基础课程标准;或有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品牌专业建设项目。

3.牵头组建市级以上职业教育集团或相关专业联盟。

4.在探索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方面有突破,建立起“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或“三二连读”高职教育等人才培养模式。

5.承担区域职业农民培训、下岗职工再就业、企事业在职员工培训、社区教育等任务,在构建终身教育体系中有突出贡献。

6.具有相应的建设资金来源,组织保障措施可靠。

(二)优质特色中等职业学校立项建设单位遴选条件。

1.办学规模、学校占地、校舍面积等三方面达到合格标准,其他方面符合省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立项建设单位遴选条件。

2.在人才培养模式和专业建设等方面特色鲜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强,办学声誉和办学效益好。

五、组织实施

(一)项目申报。

市、县(市、区)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论证和制定示范性及优质特色中等职业学校建设规划,组织有关学校进行申报,填写《山东省示范性及优质特色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申报书》,经市教育局、财政局审核论证后,报省教育厅。

(二)项目遴选。

省教育厅、财政厅组织专家,对拟立项建设学校进行考察、论证、审核,遴选确定立项建设学校。

(三)项目启动。

市、县(市、区)要进一步细化建设任务,在政策支持、资源整合、机制推动、目标完成等方面做出承诺,指导项目学校编制《山东省示范性及优质特色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工程项目任务书》,经审核批复后,启动项目建设。

(四)项目评估。

省教育厅、财政厅制定《山东省示范性及优质特色中等职业学校评估标准》,建立绩效评价机制,组织中期评估和验收评估,加强过程管理和监督。对组织、管理、保障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对确实无法完成任务的将终止建设。

(五)项目验收。

项目建设周期为三年,建设完成并验收合格的,授予“山东省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或“山东省优质特色中等职业学校”称号。对授予称号的学校,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复查。对违规办学或学校管理和办学水平明显下降的学校,取消称号。

六、建设责任与经费保障

(一)建设责任。

县(市、区)人民政府是项目实施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定建设计划、筹措建设资金、落实建设任务,协调解决建设中的问题,成立专门的工作班子抓好项目建设和管理,定期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情况。各市教育、财政部门负责对学校项目建设方案统一论证、审核,督促落实建设资金,对项目建设指导、监督,实施过程性监管。省教育厅、财政厅负责审定项目,落实专项资金,对建设项目进行管理监督、评估验收。

(二)经费使用与管理。

山东省示范性及优质特色中等职业学校建设资金以市、县(市、区)为主筹措。各市、县(市、区)要按照省政府有关要求,进一步强化中等职业教育基础地位,努力加大中等职业教育投入,提高中等职业教育经费保障水平,严格落实教育费附加不低于30%和地方教育附加不低于30%用于职业教育政策,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省财政将结合中央资金给予奖补。

附件:1.关于2015年度山东省示范性及优质特色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申报要求

      2.山东省示范性及优质特色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申报书.doc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财政厅

                                                                                  201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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