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中发〔2018〕4号文件学习宣传和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全面调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11-03 16:11 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中发〔2018〕4号文件学习宣传和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全面调研工作的通知

鲁教师函〔2018〕2号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近期,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以下简称《意见》)文件,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提出了“走在前列”的贯彻落实要求。为做好文件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切实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要求落到实处,尽快研究制定我省的具体实施意见,经研究,决定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文件学习宣传和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全面调研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意见》的重大意义

兴国必先强师,教师是教育发展的第一资源。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教师队伍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党的十九大对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提出明确要求。《意见》是新一届中央深改小组通过的第一个教育文件,也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以中央文件下发的第一个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文件,内容丰富、措施有力、影响深远,是新时代建设教育强国的重要里程碑,教师队伍建设改革迎来新的重大发展机遇。贯彻《意见》,全面深化山东省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对于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走在前列、实现由大到强的战略部署,对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加快建设教育强省具有重大意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高等学校要深刻认识、全面把握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总体要求、任务目标和实施路径,把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改革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重大政治任务和基础性、根本性工程切实抓紧抓好、抓出实效。

二、认真组织《意见》的学习宣传活动

为确保《意见》精神宣传到位,我厅(委)将通过官方网站、山东教育发布微信平台、教师管理信息平台、《山东教育报》等媒体,及时宣传、推介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文件精神和系列要求,并将分期举办全省教育系统教师管理工作人员专题培训班。各市教育局、各高校要广泛深入做好《意见》的学习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报纸、网站、微信等媒体,让广大教师掌握精神、明确方向、集聚动力。要通过组织研讨会、报告会、主题征文、征集感悟体会等多种形式,增强学习宣传的实效性和针对性。要将《意见》内容作为校本培训的重要内容,对全体教职工普遍开展一次专题培训活动。要及时关注《意见》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重要情况及时报送。

三、扎实开展教师队伍建设全面调研工作

各市、各高校要及早谋划贯彻落实《意见》的具体举措,尽快开展先期调研活动。要成立党(工)委牵头、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全面调研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业务能力强、调查研究水平高、对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情况熟的人员组成调研组,负责方案制定、数据汇总、情况分析、报告撰写等工作。在调研过程中,要坚持开放、创新、改革的工作思路,科学、精准研判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现状、成绩、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要坚持问题导向,特别是找准根本问题、核心问题、关键问题和体制机制性问题。要有超前眼光,着眼走在前列的定位和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需要提思路、想对策。要注重打破旧框架,提高站位点,跳出教育研究教育,不拘泥形式和已有经验做法,用世界眼光和全球视野,高标准研究现象和问题。调研内容要全面深入,调研方式要切实可行,调研结果要客观真实。要采取问卷调查、座谈交流、委托第三方专业团队等多种方式开展调研,注重听取一线教师心声,广泛听取学校家长、社会各界和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调研提纲见附件)。

各市、各高校要于3月10日前完成全面调研工作并报送调研报告。调研报告要内容翔实、数据丰富、观点鲜明、问题精准、举措有力。要全面总结和系统分析各市、各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基本情况,重点聚焦问题、建议。每市要安排2个县(市、区)和1所普通高中学校、1所中等职业学校、2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原则上城镇和乡村各1所)、1所幼儿园开展重点调研,单独形成调研报告,与市调研报告一并报我厅(委)教师工作处,同时发送电子版。

为便于工作联系,请各市、各高校确定一名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全面宣传和调研工作的具体联系人,联络人姓名、单位、职务、电话、电子邮箱请于2月12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报我厅(委)教师工作处。

电子邮箱:sdjsgzc@163.com;联系人:刘善伦、幸晓涛;联系电话:81916601、81916571;传真:86109606

通讯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文化西路29号1309房间;邮编:250012

附件:调研提纲

山东省教育厅(中共山东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18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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