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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东省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11-29 08:52 浏览次数:

 为规范我省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的审批和监管工作,维护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有关工作健康有序发展,依据《关于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的暂行管理办法》(教外综〔1995〕130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厅起草了《山东省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管理办法(试行)》,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件:guili @shandong.cn

  2.通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文化西路29号省教育厅国际处,邮编:250011。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18年11月30日。

附件:山东省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

附:意见征求反馈:山东省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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