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000004502323D/2026-02672 发布日期: 2026-08-07
发布机构: 山东省教育厅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有效性: 成文日期: 2026-08-07
统一编号:
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一届全省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6-08-07 16:41 浏览次数:

山东省教育厅等5部门

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一届全省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

各市教育(教体)局,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深化青少年宪法法治教育,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 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司法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十一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安排,现就开展第十一届全省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安排

(一)活动时间。

2026年8月至12月。

(二)活动组织。

省教育厅会同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统筹实施,成立山东省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具体推进各项活动。

(三)主要活动。

1.“学宪法 讲宪法”地方比赛和全国总决赛。本届活动设置法治素养能力大赛和法治课教师与法治副校长微课比赛。在前期广泛开展学习宣传的基础上,各地各校可组织开展地方比赛。为遴选优秀选手组成我省代表队参加全国总决赛,省组委会将在山东教育电视台组织省级比赛,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将设立“网络风采展示”专栏,遴选优秀选手参加法治素养能力大赛全国总决赛(具体规则请关注网站公告),请各地各高校积极推荐优秀选手参加展示(作品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0日)。

2.“我与法治”故事征集活动。采取自主报送和省级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向教育系统学生、教师、校长以及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征集关于在学习成长、教育教学、依法治校、工作实践过程中学习法律知识、宣传法治文化、践行法治精神的生动故事(图文形式),营造全省教育系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经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审核采用的作品将陆续在活动专栏展播,并择优在中国教育报《教育法治》周刊刊登。自主报送具体规则请关注网站公告。2026年9月30日前,各市教育(教体)局、各高校可遴选推荐优秀作品(含图文稿件及基本信息汇总表)发送至省组委会邮箱,每个组别推荐作品不超过2篇,省组委会择优推荐至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并用于省内宣传展示。

3.宪法主题歌曲传唱活动。鼓励各地各校广泛组织《宪法伴我们成长》主题歌曲传唱活动,拍摄歌曲传唱MV,营造宪法学习宣传浓厚氛围。各地各校可直接通过青少年普法网在线报送各类资源。具体步骤及操作指南详见青少年普法网通知。经遴选与审核后被采用的资源将在普法网和新媒体平台展示,并择优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展示,颁发采用证明。

4.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12月上旬,教育部将举办第十三个国家宪法日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届时,教育部有关负责同志将在主会场领读宪法部分条款,同时,举办“学宪法 讲宪法”全国总决赛颁奖仪式、有关赛项优秀作品展示活动。各地各校师生及法治副校长通过网络视频同步直播的方式共同参与。

5.开展全媒体宣传展示活动。鼓励各地各校结合实际,开展丰富多样的法治教育活动,省组委会将通过山东教育发布、山东教育电视台、今日头条、微博、抖音、快手等平台广泛宣传展示我省学习成果、展现我省优秀选手风采,青少年普法网也将开通新闻通道展现各地学习情况。各地各校要积极宣传和报送相关新闻信息、优秀展示内容,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加大对“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宣传力度,营造常态化学习宪法的良好氛围。

鼓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联合当地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部门,组织开展地方比赛,针对不同学段学生或者教师、法治副校长,创新开展宪法法治教育实践活动,强化学生法治素养,不断提升教师和法治副校长教育教学能力水平。

二、学习重点

(一)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以全面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为首要任务,重点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持续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进学校”活动,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全过程各方面,不断增强青少年学生的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

(二)加强宪法和宪法相关法学习宣传。以贯彻实施法治宣传教育法为契机,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深入宣传宪法的规定、原则和精神,深入宣传国旗法、国歌法、国家安全法、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

(三)加强与青少年成长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立足青少年学习生活实际,深入宣传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教育法、网络安全、民族团结、生态环境保护等法律条文,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权利义务观念,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尊重他人合法权利,自觉做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统筹协调,强化部门协作,把宪法学习宣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整合各方普法需求与资源,有侧重的、可选择的科学安排各类法治教育宣传活动。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要推动本系统法治副校长切实履行职责,主动融入学校“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全过程,结合赛事安排开展专题授课、案例讲解等活动,支持配合学校开展法治教育实践和赛事遴选筹备等相关工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主动对接法治教育需求,推动形成多部门协同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强大工作合力。

(二)要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有关要求和关于开展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为中小学教师减负专项整治工作部署,科学统筹、设计各项普法活动,杜绝重形式、轻实效的表面化行为,让宪法学习真正融入校园日常、走进师生心中。

(三)要结合学生身心发展规律、认知特点和实践需要,坚持正面引导为主,采取学生喜闻乐见的教育方式,增强法治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等载体宣传展示本地本校的特色亮点,推动形成全省教育系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四)各地各校及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坚持公平、公正、节约、廉洁办赛,主动接受各方监督,对违反赛风赛纪的行为,一经查实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切实维护比赛的权威性、公正性和严肃性。

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联系人:徐选,电话:0531-51793685。

山东教育电视台联系人:李致远,电话:0531-82677301。省组委会电子邮箱:sdetv@vip.163.com。


附件:

1.法治素养能力大赛有关要求.pdf

2.法治微课比赛有关要求.pdf

3.全媒体宣传展示主要安排.pdf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

山东省公安厅

山东省司法厅

2026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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