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000004502323D/2026-02689 发布日期: 2026-08-19
发布机构: 山东省教育厅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有效性: 成文日期: 2026-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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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宣传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6-08-19 09:48 浏览次数:

山东省教育厅等9部门

关于开展2026年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宣传周的通知

鲁教语函〔2026〕14号

各市教育(教体)局,各市党委宣传部,各市团委,市民族宗教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文化和旅游局(广播电视局),市语委,各军分区、警备区战备建设处,各高等学校:

2026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正式实施。其中,第八条规定:“每年9月的第三周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宣传周。”本届推普周时间为2026年9月14日至20日。近日,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了《关于开展2026年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宣传周的通知》(教语用函〔2026〕2号),现结合我省实际,就做好我省2026年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宣传周(以下简称第29届推普周)活动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部门联动开展特色宣传

我省第29届推普周由省教育厅、省委宣传部等9部门联合组织,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省语委)统筹协调,各级各部门要结合主题和行业特点开展以下活动。

各级党委宣传部要推动媒体及新媒体平台积极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成就,报道基层推普典型人物和事迹;各级民委要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贯彻实施,开展推普系列宣传活动;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指导各地积极开展“普通话+职业技能”宣传培训活动,宣传普通话促进就业创业能力提升的典型经验做法;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要指导各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及旅游场所,挖掘“语言文化+文旅”特色资源,开展经典诵读、语言文化特色展、普通话导览服务等宣传教育活动;各级广电部门要发挥行业引领作用,指导广播电视媒体和网络视听平台在推普周开展集中宣传;省军区系统要组织开展新兵推普训练和“军地联合”推普活动,抓好部队普通话学习教育和语言战斗力提升;各级共青团要组织青年学生积极参加“同讲普通话,青春实践行”主题团日活动。

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发挥语言文字工作主阵地作用,深度推进语教融合,将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立足课堂主渠道、发挥校家社协同育人作用,夯实学生语言基础、规范表达习惯、增强规范汉字书写和阅读能力,提升学生语言文化素养;各语言文字推广基地要聚焦语言文字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需求,紧扣国家和省级语言文字工作部署及推普重点任务,深耕语言文化传承创新,挖掘阐释中华优秀语言文化时代价值,在服务区域发展、助力乡村振兴、促进语言文化传承等领域精准发力,积极开展分层次分领域的推普活动。鼓励社会单位、企业根据各行各业特点,开展公益性普通话推广宣传活动。

二、举办推普周启动仪式

国家将于9月份在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举办全国推普周开幕式。省语委将于9月15日以“主会场+分会场”联动的模式举办山东省第29届推普周启动仪式。主会场设在日照市,举行规范汉字书写教育和学生阅读素养培育试点工作优秀案例展示活动,开展青少年网络语言文明宣传和“墨韵神州——规范汉字书写教育”主题日活动。分会场分设在鲁东大学、临沂大学和齐鲁师范学院,与主会场开展现场连线互动。

各市、各高校要结合本地本校实际,统筹谋划、积极组织开展推普周系列活动。各市要精心策划实施形式多样、内涵丰富的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活动,积极推动推普宣传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组织开展语言文字法律法规专题讲座、青少年网络语言文明宣传、普通话培训及语言文化知识普及等工作,协同推进规范汉字书写教育和学生阅读素养培育两项试点任务,持续拓宽推普工作覆盖面,不断提升社会影响力。各高校要紧扣推普周活动主题,举办经典诵读展演、推普助力社会实践、大学生“青春阅读季”等特色活动,把推普工作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嵌入校园文化建设各环节,着力营造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浓厚校园氛围,引导广大师生主动当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学习者、使用者、推广者,推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工作走深走实。

三、相关要求

(一)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第29届推普周活动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推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服务强国建设的重要举措,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周密部署安排。活动组织全过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厉行勤俭节约,务求工作实效;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搞 “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着力打造简约、精彩、创新的宣传实践活动。

(二)各地各部门要立足自身职能,深入宣传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聚焦高质量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汉字书写教育、学生阅读素养培育、青少年网络语言文明宣传、推普助力乡村振兴、服务基层治理能力提升等关键领域,开展语言文字工作系列报道,系统展示全省语言文字事业高质量发展成效,积极交流推广先进思路、成熟经验与典型做法。统筹融合推普周集中宣传与常态化语言文字业务工作,推动宣传活动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持续严把宣传导向,坚守活动公益属性,严禁任何机构、个人借推普周名义搭车开展各类商业宣传活动,切实保障群众公共文化权益。

(三)鼓励各地各部门(单位)顺应数字化发展趋势,用好国家智慧教育平台、中国语言文字数字博物馆等优质线上平台,同时充分发挥各类新媒体传播优势,打造多方位、沉浸式推普宣传场景,不断拓宽活动覆盖面与群众参与渠道。坚持线上线下联动开展活动,持续提升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工作精准性、实效性,广泛凝聚社会力量,引导各界群众主动参与推普工作。各地各单位要压紧压实主体责任,依法依规策划实施各类活动,保障所有活动安全平稳有序开展。

(四)各市语委、各高等学校请将活动方案于8月23日前、活动总结于9月23日前报送至省教育厅语言文字工作处。

联系人:王滨韬、李冰,联系电话:0531-51793928、51793845,电子邮箱:sdyb@shandong.cn



附件: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2026年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宣传周的通知


山东省教育厅

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

山东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山东省广播电视局

山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山东省军区战备建设局

共青团山东省委员会

2026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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