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000004502323D/2026-02634 发布日期: 2026-07-16
发布机构: 山东省教育厅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有效性: 成文日期: 2026-07-16
统一编号:
省教育厅等5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 加快构建基础教育现代治理体系的十条措施》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6-07-16 19:55 浏览次数:

山东省教育厅等5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 

加快构建基础教育现代治理体系的十条措施》的通知

鲁教基字〔2026〕5号

各市教育(教体)局,各市党委组织部、编办,各市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现将《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 加快构建基础教育现代治理体系的十条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山东省教育厅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中共山东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6年7月16日

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加快构建基础教育现代治理体系的十条措施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要求,引导各地各中小学校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教育政绩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优化政校关系,激发学校办学活力,调动师生发展动力,凝聚各方育人合力,统筹提升治理效力,加快构建基础教育现代治理体系,现提出以下措施。

一、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保障学校行政领导人员聘任自主权,由学校党组织按程序提名、考察、聘任副校长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学校自主择优选聘中层管理人员。保障教师管理自主权,学校按规定自主组织岗位聘用。保障绩效工资分配自主权,学校科学合理制定绩效工资内部分配方案,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同意,按程序报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保障育人变革自主权,学校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课程方案及办法,自主制定课程实施方案和学生评价方案并组织实施。落实经费使用自主权,学校自主提出年度预算建议、自主执行批准的预算项目。保障社会资源统筹自主权,自主与社会各界合作,按规定自主使用社会捐资助学经费。(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二、改进教育管理方式。坚持“大力放”与“科学管”相结合,健全办学管理机制。依法依规明确党委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对学校的管理事项,明确学校办学自主权限,并督导落实到位。筑牢管理底线,对学校坚持正确办学方向、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办学行为等方面工作,加强督导落实、强化监督管理。依据学校办学水平和管理能力,注重加强分类管理,实施精准定向赋权,构建差异化的监管方式。强化社会监督,建立健全学校办学信息公开制度,保证学生家长及社会公众对学校重要事项的知情权。加强家校社沟通联系,及时听取家长及社会各方面代表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建议。(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委编办)

三、优化学校运行机制。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完善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健全学校党建制度体系。健全教职工民主治校机制,制定新时代教职工代表大会运行规程,切实推动民主决策、民主监督。修订学校章程,制定学校行动纲要,按章程办学育人。完善校务委员会、家长委员会以及学生会等治理架构,激发各个层面的能动性。强化研究和学术导向,建立健全教师学术委员会、青年教师成长学院等专业化保障平台。持续推动学校数字化、扁平化和分布式变革,激发学校全体成员参与学校管理活力。(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委组织部)

四、加强教育干部队伍建设。制定《山东省中小学校长(书记)专业标准》,健全党组织书记选拔、评价和激励机制;深化校长职级制改革,完善校长选拔、聘任、职级评定、评价、监督和退出机制。健全校长、中层管理干部等后备人才发现、遴选、培养制度,优化学校干部队伍年龄结构。理顺校长职级制管理,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统一的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建立健全学校、教研机构与教育行政部门干部人员交流任职制度。(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五、激发教师队伍育人活力。强化高层次教师培养,适应学龄人口变动趋势,重点加强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学学段教师培养与配备。强化教师培训制度及体系建设,突出教师参训积极性激发和受训实效,改革培训方式、培训内容。深化教师评价制度改革,强化育人高质量导向,持续推动破除“五唯”。强化岗位管理,完善教师岗位分级聘用制度。推进教师发展性评价,健全完善方向明确、保障有力、覆盖职业生命全周期的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支持体系。全面建立教师育人述评制度,优化全员育人导师制,坚定落实以学生为中心导向。鼓励教师深化教学改革和育人创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定期推出育人、教学等创新案例,可以教师名字命名并推广。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做好班主任的选聘和培训,完善和落实班主任激励措施。(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六、健全完善学校评价体系。强化目标管理,实行基于任期和年度目标的学校评价和书记校长考核制度。坚持“健康第一”理念,突出“五育并举”绿色评价指数,重点围绕学生道德品质优良率、体质健康优良率、积极心理健康情况、学生学业发展水平均衡度等指标,统筹考虑学校党的建设、学生管理、教育教学等特色创建,明确办学行为、师德师风、意识形态、安全稳定等规范重点,全面推行“规范+特色”学校评价机制。同步结合学校特点,面向教职工、学生、家长及社会利益相关方组织开展学校办学认可度调查,作为对学校评价的内容。(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七、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完善市县结合基础教育管理体制,支持各市建立市域内市县两级基础教育权责明确、人财物等资源科学统筹的运行机制,推动基础教育资源调配、发展规划、师资力量、资金投入在市域内跨县域有效统筹。支持以优质学校为核心的集团化办学、一校长多校区办学、社区融合制办学等。鼓励以高中阶段学校为龙头,牵引初中学校、小学开展跨学段集团办学。支持高校发挥资源优势,在学科教研、师资培训、学生贯通培养等方面积极参与中小学教学。鼓励具备条件的学校探索“研究院+学习中心+体验中心”办学模式改革,推动传统学校向学习社区转型。(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八、深入实施数智赋能教育治理。聚焦落实、监管、服务和减轻学校负担等方面创新方式、提升效能,以数智赋能实现精准管理、精准育人、精准服务。通过为教师配备AI助手等,减轻教师行政事务和资料收集等工作负担。用好线上教研、虚拟研讨、线上听评课等方式,用大数据画像,为师生成长提供精准诊断与发展指导。开展人工智能课程化培训,加快实现由“师—生”向“师—生—机”融合转变。保障数据安全,保护师生和家长数据隐私。加强校园智慧安防建设,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5G等新技术与校园安全深度融合。(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九、营造安心育人生态。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工作的若干措施》,引导树立正确的人才观、成才观、教育观和政绩观,坚决纠治单纯以升学率或考试成绩评价学校、教师和学生的问题。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落实进校园事项清单备案和审核机制,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中小学教师非教育教学负担若干措施的通知》和《山东省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进一步减轻学校负担和教师非教育教学任务负担。厘清家校边界,不得强制家长参与应由学校和教师承担的教学及学生管理活动。严格落实中央“双减”政策规定,完善学生课业负担及校外培训负担监管机制,深化以促进学生健康发展为核心的中考改革。(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十、建立协同保障机制。各地要强化改革推进和政策落实,选优配强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主要负责同志,注重从优秀中小学校书记校长中选拔教育部门领导干部;财政部门要落实教育经费保障政策,及时拨付资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保障学校教师管理、绩效工资分配等自主权。各地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教育行政部门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推动完善落实各项改革、政策和工作机制,积极主动为激发办学活力、建立现代教育治理体系强措施、优服务。(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附:《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加快构建基础教育现代治理体系的十条措施》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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