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人工智能赋能高校科学研究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一、政策概况
山东省教育厅联合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省大数据局于2026年2月印发,实施期至2027年12月31日,核心是以AI重构高校科研范式,推动“AI+科研+产业”深度融合,推动高校科研高质量发展。
二、出台背景
落实国家“人工智能+”行动、教育数字化部署及我省“人工智能+教育”方案,抢抓AI战略机遇,破解高校科研算力不足、学科交叉不够、成果转化不畅、AI应用不规范等问题,打造智能驱动的新型科研体系。
三、核心目标
推动AI在优势科研领域深度应用,重点场景实现全流程智能科研范式覆盖。到2027年,推动高校构建不少于10个科学智能大模型,建成不少于10个国内领先的人工智能科研创新平台和团队,形成10个以上标杆应用案例和标志性科研成果。
四、重点举措
(一)筑牢算力底座,夯实智能科研基础。依托教育专网、国家超级计算济南中心等资源,探索构建全省高校科研算力共享网,推行算力券奖补。推动建设学科科学数据库、算法模型库与山东高校科学智能开放服务平台,服务高校科研全流程。
(二)强化学科交叉,构建“AI+X”融合体系。支持学科交叉中心与混合型科研团队建设,开展AI赋能科研专题培训。成立山东高校科学智能创新联盟,推动校企共建高能级平台。支持哲学社科研究向人机协同转型,探索形成智能向善理论体系。
(三)聚焦产业实践,加速AI应用落地。围绕山东“十强产业”与19条标志性产业链,推动联合攻关行业大模型、工业软件等技术。深度赋能生物医药、新材料、空天低空、智能制造等领域研发。在相关领域建设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基地,用AI仿真缩短试验周期。依托智能平台实现成果与需求精准匹配,构建AI赋能成果转化新机制。
(四)厚植创新沃土,规范科研AI使用。健全智能化科研管理与绩效评价体系,推动数据驱动决策。举办学术交流相关活动,促进成果落地转化。出台AI使用行为规范公约,建立伦理审查与数据安全管控机制,防范学术不端与伦理风险。
五、保障措施
健全跨部门联动协同与资源统筹机制,汇聚产学研用资源。设立科学智能咨询专家库,支撑重大攻关方向论证。对成效突出的高校在平台、项目、绩效评价等方面倾斜支持。
六、政策亮点
(一)算力普惠。资源共享和算力券等政策,降低高校AI赋能科研门槛。
(二)场景牵引。紧扣山东重点产业,推动科研与产业需求精准对接。
(三)规范先行。安全和伦理等同步保障,确保AI赋能科研健康发展。
专家解读|《人工智能赋能高校科学研究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近日,山东省教育厅等4部门印发《人工智能赋能高校科学研究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为便于准确理解《若干措施》主要内容,我厅邀请高校有关专家和负责同志进行了解读。
山东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副院长 王焕杨:人工智能对科学研究的影响,绝非浅层工具应用,而是深层体系重塑。《若干措施》的出台,为高校推动人工智能赋能科学研究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具体行动指南。作为一名科研管理工作者,将深刻领会精神并抓好落实,推动学校科研高质量发展。一是加强顶层设计,促进学科交叉。将人工智能赋能科学研究作为“十五五”时期工作战略重点,聚焦基础前沿突破和交叉学科赋能,系统构建“人工智能+X”交叉融合科研体系,提升人工智能在科研全流程的赋能作用。二是强化产业引领,推动范式转型。与有关领军企业深度合作,围绕山东省“十强”产业重点领域,注重实战淬炼,推动人工智能驱动的技术研发、工程实现、产品落地一体化协同发展,促进创新成果高效转化,推动形成新产业、新业态。三是构建支撑体系,引育高端人才。构建人工智能共享算力网络、科学数据中心和科学协作平台,引进人工智能及相关交叉领域顶尖科学家、领军人才,力争在人工智能基础理论和核心技术领域取得一批原创性、标志性成果。
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科研管理部部长、泰山学者青年专家、研究员 舒明雷:《若干措施》的出台,是落实国家“人工智能+”行动的具体实践,也是立足高校优势、通过技术赋能提升原始创新能力的重要部署。《若干措施》提出到2027年基本实现“科学智能新范式转变”的目标,既有前瞻性,又有紧迫感。通过构建全省高校科研算力共享网络和“算力券”奖补机制,能切实解决科研中算力资源分散、成本高昂的痛点,为科学智能提供坚实的“数字底座”。推动“人工智能+X”融合创新,打破学科壁垒,特别是鼓励组建由数据科学家、领域科学家和算法工程师构成的混合型团队,将改变传统的科研组织形式。聚焦山东省19条标志性产业链需求,强调产学研用协同,建设科学数据库、算法模型库以及推动成果转化新机制,将推动人工智能驱动的技术研发、工程实现、产品落地一体化协同发展。
烟台大学社会科学处处长、二级教授 袁健惠:长期以来,人文社科研究面临双重困境:一是研究尺度受限于人力,面对海量文献与长时段社会演化数据往往力不从心;二是方法长期停留在定性描述与简单量化之间,难以捕捉复杂社会系统的非线性特征。人工智能赋能,不是“锦上添花”,而是从根本上改变了“我们能提出什么问题”“能验证什么假设”的能力边界。当AI能够完成文献综述、数据分析甚至初稿撰写,研究者的不可替代性何在?答案不在技术本身,而在于我们对“智能向善”的理论建构能力、对算法偏见的批判性反思能力、对技术伦理的价值引领能力。《若干措施》提出“探索人工智能时代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路径”等举措,令人期待。作为高校社科研究工作者和管理者,将落实好文件举措,着力打破学科壁垒,推动“社科专家+数据科学家”混合团队建设,在科研评价与项目组织中探索适应智能时代的制度安排,让人工智能真正成为拓宽人文视野、深化社会认知的“思想之眼”。
山东建筑大学正高级工程师、人工智能工程技术应用研究院常务副院长、信息化发展与研究中心副主任 王兆文:《若干措施》的出台,是落实国家“人工智能+”行动、推动高校科研范式系统性转型的重要举措,为高校以人工智能驱动科研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清晰的实施路径。作为人工智能领域的一名工作者和管理者,将深入领会文件精神,助推人工智能与学校优势学科和科研深度融合。一是算力保障精准破局,依托省级超算资源和高校科研算力共享网络,破解科研算力供给不足、成本偏高的问题,为大规模科研仿真、数据建模提供高可靠算力支撑。二是学科交叉高效赋能,推动“人工智能+X”融合发展,组建跨学科团队,打破学科壁垒,助力复合型科研人才培育与交叉领域突破。三是成果转化靶向提效,锚定我省“十强产业”与标志性产业链,推动AI技术与重点产业深度融合,通过智能匹配实现科研成果与产业需求精准对接,提升转化效率。真正以政策为牵引,打造科学智能应用特色场景,力争在科学智能赋能建筑领域科研上形成示范。
曲阜师范大学社科处处长 朱莉雅:《若干措施》为高校推动科研范式转型、促进人工智能与哲学社会科学深度融合提供了清晰政策遵循与务实实施路径。作为高校社科研究工作管理者,将紧扣文件要求、立足办学实际,全面推动社科研究高质量发展。一是推动研究范式转型。全面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从传统思辨向“数据驱动—模型支撑—人机协同”转变,实现定性与定量深度融合。二是升级科研方法工具。依托人工智能工具开展文献智能分析、古籍数字化复原、文化遗产保护、政策文本量化研究,助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三是打造交叉创新平台。建强跨学科交叉研究团队,统筹整合儒学、教育学优势学科资源,建设“人工智能+儒学+教育学”特色文科实验室。四是提升成果转化效能。对社科成果进行成熟度评估与价值挖掘,对接区域发展与重点产业链需求,提升智库服务、文化研究等成果的转化效率与社会贡献。五是严守学术伦理规范。严格落实有关行为规范公约,强化数据安全与原创性保护,引导科研人员规范使用人工智能,坚守学术诚信与伦理底线,确保科学智能行稳致远。
一图读懂|《人工智能赋能高校科学研究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附:关于印发《人工智能赋能高校科学研究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