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000004502323D/2025-01176 发布日期: 2025-07-07
发布机构: 山东省教育厅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有效性: 成文日期: 2025-07-08
统一编号:
关于组织开展第十届全省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7-07 15:10 浏览次数:

山东省教育厅办公室

关于组织开展第十届全省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

各市教育(教体)局,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十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教政法厅函〔2025〕3号)要求,为进一步组织开展好我省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活动

(一)“法治青年说”活动。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下称青少年普法网,qspfw.moe.gov.cn)设置“法治青年说”活动专栏,专栏包括优秀选手、成长故事、精彩演讲、活动历程等版块,搭建师生共话法治、共享经验的平台,凝聚多方力量,让宪法法治精神在教育实践中薪火相传。参加方式请参阅青少年普法网网站公告中《第十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法治青年说”活动方案》。山东教育电视台将对部分省赛获奖选手进行采访宣传。

(二)“宪法卫士”行动计划。青少年普法网设立第十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宪法卫士”专栏,提供学生法治素养在线学习资源,完成在线学习的学生将被授予“宪法卫士”标识。活动指南请参阅青少年普法网网站公告。

(三)“学宪法 讲宪法”地方比赛和全国总决赛。全国总决赛四个赛项安排:计划于8月开展中小学法治课教师与法治副校长微课比赛(下称微课比赛),计划于10月开展大中小学法治情景剧比赛(下称情景剧比赛),计划于11月开展演讲比赛、法治素养竞赛。除各省(区、市)选拔报送选手外,青少年普法网设立网络风采展示通道,遴选优秀选手直接参加全国总决赛演讲比赛,各级各类学校可鼓励学生通过青少年普法网积极参与。

在前期广泛开展学习宣传的基础上,各地各校可组织开展地方比赛。为遴选优秀选手组成我省代表队参加全国总决赛,我厅将在山东教育电视台组织省级比赛,省级各项比赛具体时间和赛制另行通知。为推动活动广泛参与,参加过往届“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并获得全国总决赛个人赛或团队赛冠亚季军的学生,不再参加曾获奖学段的省级比赛。

(四)宪法主题歌曲传唱活动。鼓励各级各类学校广泛组织《宪法伴我们成长》主题歌曲传唱活动,拍摄歌曲传唱MV,向青少年普法网报送,营造宪法学习宣传浓厚氛围。青少年普法网将择优集中展播优秀作品,并颁发采用证明。

(五)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暨“学宪法 讲宪法”十周年总结活动。12月上旬,教育部将举办第十二个国家宪法日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学宪法 讲宪法”全国总决赛颁奖仪式、各赛项优秀作品展示活动,教育部有关负责同志将在主会场领读宪法部分条款。各地各校师生通过网络视频同步直播的方式共同参与。

(六)开展全媒体宣传展示活动。鼓励各地各校结合实际,开展丰富多样的法治教育活动,我厅将通过山东教育发布、山东教育电视台、今日头条、微博、抖音、快手等平台广泛宣传展示我省学习成果、展现我省优秀选手风采,青少年普法网也将开通新闻通道展现各地学习情况。各地各校要积极宣传和报送相关新闻信息、优秀展示内容,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加大对“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宣传力度,营造常态化学习宪法的良好氛围。

二、学习重点

各市、各高校需依据自身实际情况,灵活实施日常性教育与专题性教育相交织、线上平台与线下活动相补充、校园内深度学习与校外实践拓展相融合的策略,持续优化宪法宣传教育的综合框架。

(一)深刻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意义,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重点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实践要求,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青少年宪法法治教育全过程和各方面。

(二)深刻理解宪法关于国家发展历程、根本制度、国家机构以及国旗国徽国歌首都的规定,持续贯彻落实爱国主义教育法、国家安全法、国防教育法等法律。传承和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注重运用新时代伟大变革成功案例,引导青少年学生自觉了解我国社会主义发展的历史性成就、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了解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投身强国建设实践。

(三)深刻理解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义务、发展教育事业等方面的规定,认真学习宣传民法典、教育法等与青少年日常学习生活及健康成长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明确相关法律规则为重点,普及青少年在家庭生活、校园学习、社会活动中所必需的法律知识,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守法意识、规则意识、诚信意识。

(四)深刻理解宪法关于保护未成年人的规定,认真学习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以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与合法权益为主线,以未成年人学校保护为重点,深入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以及《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规章,普及青少年在校园学习所应当知晓的寻求保护和帮助的渠道和方法,引导青少年树立权利意识、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把宪法学习宣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细化责任分工,落实条件保障,科学制定实施方案。要健全部门协作机制,整合各方面普法需求,做好整体规划、加强工作统筹,科学安排各类法治教育宣传活动。可探索将各部门的普法工作要求整合进“学宪法 讲宪法”法治素养竞赛等活动中,由各部门共同出题,突出针对性、实效性,强化案例普法,努力做到“题目进题库、人员不进校”。

(二)力戒形式主义。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和中央教育领导工作小组秘书组关于开展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为中小学教师减负专项整治工作有关要求,要避免应试化学习,不得向学校、教师、学生和家长摊派学习任务,增加学校和师生负担;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或变相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把点击率、参与率作为考核指标,不得采取通报、排名、挂钩等方式推动;不得出现滥用应用程序和工作群组、打卡、接龙、做题、拍照、简报等重留痕轻实效的形式主义。

(三)创新方式方法。要结合学生身心发展规律、认知特点和实践需要,采取更多学生喜闻乐见的教育方式,增强法治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坚持正面引导为主,让宪法精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浸润学生心灵。要将法治融入办学治校全过程,营造校园法治环境,实现制度育人、管理育人、文化育人。

各市教育(教体)局、各高校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困难和问题、意见建议可及时向我厅政策法规处反馈。

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联系人:陈晓妍,电话:0531-51793683,电子邮箱:jytfgc@shandong.cn。

山东教育电视台联系人:李致远,电话:0531-82677301,电子邮箱:sdetv@vip.163.com。

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活动统筹联系电话:010-88819626,用户支持与新闻报送:010-88819614、88819617。



附件:全媒体宣传展示主要安排.docx




山东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5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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