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000004502323D/2025-01165 发布日期: 2025-06-26
发布机构: 山东省教育厅 组配分类: 规划统计
有效性: 成文日期: 2025-06-26
统一编号:
2024年山东省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发布日期: 2025-06-26 15:37 浏览次数:

一、综   合

2024年全省教育系统共有各级各类学校(不含技工学校,下同)3.28万所,各级各类教育在校生2175.25万人,教职工165.12万人,其中专任教师141.10万人。2024年,全省共有幼儿园19726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11479所(其中普通小学8147所,普通初中3332所),普通高中823所,中等职业学校(不含技工学校)417所,特殊教育学校162所,高等学校172所(其中普通高校161所,成人高校11所),研究生培养机构39个。学前教育在园幼儿252.13万人,小学教育在校生816.78万人,初中教育在校生405.50万人,特殊教育在校生5.60万人,普通高中教育在校生208.31万人,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86.23万人,普通本专科在校生280.04万人,研究生(含非全日制在读研究生)18.54万人。全省幼儿园共有教职工36.25万人,学前教育专任教师22.54万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共有教职工80.43万人(其中普通小学40.94万人,普通初中39.48万人),义务教育专任教师79.20万人(其中,小学教育47.64万人,初中教育31.56万人);全省普通高中(含完全中学和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共有教职工21.01万人,普通高中教育专任教师17.25万人;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共有教职工6.76万人,中等职业教育专任教师6.05万人;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共有教职工19.74万人,其中专任教师15.27万人;全省成人高等学校共有教职工1320人,其中专任教师791人。

二、学前教育

(一)发展规模:全省共有独立设置幼儿园19726所,比上年减少2738所;入园幼儿60.94万人,比上年减少20.20万人,在园幼儿252.13万人,比上年减少55.11万人。

(二)教师队伍建设:全省共有幼儿园教职工36.25万人,比上年减少4.67万人,学前教育专任教师22.54万人,比上年减少3.03万人。

(三)办学条件:全省幼儿园占地面积10.10万亩,比上年减少0.63万亩;室外游戏场地面积2405.43万平方米,占总面积的35.73%;校舍建筑面积3765.14万平方米,比上年减少121.78万平方米,其中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2622.00万平方米,比上年减少102.42万平方米;纸质图书5349.86万册,园均2712册,比上年增加284册。

三、义务教育

(一)发展规模:全省共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11479所,其中小学8147所,比上年减少507所,初中3332所(其中九年一贯制学校1176所),比上年增加5所。全省义务教育共招生265.16万人,比上年减少42.71万人,其中小学教育招生135.60万人,比上年减少44.60万人;初中教育招生129.56万人,比上年增加1.89万人。义务教育在校生1222.29万人,比上年增加9.85万人,其中小学教育在校生816.78万人,比上年增加4.69万人,初中教育在校生405.50万人,比上年增加5.16万人。

(二)教师队伍建设: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共有教职工80.43万人,其中小学40.94万人,比上年减少0.57万人,初中(含九年一贯制学校)39.48万人,比上年增加0.22万人。全省共有义务教育专任教师79.20万人,其中小学教育47.64万人,比上年减少0.10万人,初中教育31.56万人,比上年减少0.01万人。小学教育生师比为17.15:1,专任教师专科及以上学历所占比例为99.83%;初中教育生师比为12.85:1,专任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占比例为97.98%。

(三)办学条件:全省普通小学和普通初中学校占地面积分别为25.53万亩和24.59万亩,校舍建筑面积分别为6276.01万平方米和7304.6万平方米,生均纸质图书分别为27.40册和46.41册,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分别为2108.17元和3944.27元。

四、特殊教育

2024年,全省共有独立设置的特殊教育学校162所,比上年增加1所。全省共招收特殊教育学生1.03万人,比上年增加743人;在校生5.60万人,比上年增加0.14万人;毕业生1.02万人,比上年减少369人。独立设置特殊教育学校招收特殊教育学生0.41万人,在校生2.44万人,分别占特殊教育招生总数和在校生总数的39.96%和43.68%。特殊教育学校共有教职工0.79万人,其中专任教师0.72万人。

五、高中阶段教育

(一)发展规模:全省高中阶段教育学校(不含技工学校,以下均同)共有1240所,比上年增加45所,其中普通高中823所(含完全中学104所,十二年一贯制学校104所),比上年增加41所;中等职业学校417所 ,比上年增加4所。全省高中阶段教育共招生101.91万人,比上年增加0.26万人,其中普通高中教育招生73.84万人,比上年增加2.26万人;中等职业教育招生28.07万人,比上年减少2.0万人。高中阶段教育共有在校生294.54万人,比上年增加7.70万人,其中普通高中教育在校生208.31万人,比上年增加9.76万人;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86.23万人,比上年减少2.06万人。

(二)教师队伍建设:全省普通高中(含完全中学和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共有教职工21.01万人,比上年增加0.55万人,普通高中教育专任教师17.25万人,比上年增加0.56万人,生师比为12.08:1,专任教师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比例为16.53%。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共有教职工6.76万人,比上年增加0.15万人,中等职业教育专任教师6.05万人,比上年增加0.11万人,生师比为14.26:1,专任教师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比例为12.25%。

(三)办学条件:全省普通高中学校占地面积13.56万亩,校舍建筑面积5098.52万平方米,生均24.48平方米;纸质图书7791.50万册,生均37.40册;教学仪器设备值87.19亿元,生均4185.66元。全省中等职业学校产权占地面积5.31万亩,学校产权校舍建筑面积1882.91万平方米,生均21.84平方米;学校产权纸质图书3128.11万册,生均36.28册;学校产权教学科研实习仪器设备资产值93.87亿元,生均10885.46元。

六、高等教育

(一)发展规模:全省共有研究生培养机构39个,其中普通高等学校36个,科研机构3个;普通高等学校161所,其中本科院校71所(含独立学院4所,职业本科3所),高职(专科)院校90所;独立设置成人高等学校11所。

全省高等教育在校生(包括研究生,普通、职业本专科和成人本专科)总规模为402.59万人,比上年增加5.31万人。

研究生毕业5.00万人(其中博士生2762人),比上年增加0.32万人;招生6.19万人(其中博士生5203人),比上年增加0.23万人;在校研究生18.54万人(其中博士生2.05万人),比上年增加0.97万人。

全省普通、职业本专科毕业生76.78万人,其中普通本科32.79万人、职业本科1.18万人、高职(专科)42.80万人;招生92.19万人,其中普通本科36.51万人、职业本科1.65万人、高职(专科)54.03万人;在校生280.04万人,其中普通本科128.94万人、职业本科4.61万人、高职(专科)146.49万人。全省普通高校校均规模为1.74万人,其中本科院校2.25万人,高职(专科)院校为1.33万人。

全省成人本专科毕业生50.39万人,比上年增加7.41万人;招生42.72万人,比上年减少9.70万人;在校生104.02万人,比上年减少8.43万人。

(二)教师队伍建设: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共有教职工19.74万人,比上年增加0.76万人,专任教师15.27万人,比上年增加0.79万人;成人高等学校共有教职工1320人,比上年增加24人,专任教师791人,比上年增加29人。全省研究生培养单位共有研究生指导教师4.21万人,比上年增加0.43万人。

全省普通高等学校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数为6.08万人(其中正高级1.63万人),占总数的39.8%;普通高校专任教师中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数为11.05万人(其中博士研究生学历4.59万人),占总数的72.41%;成人高校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数为267人(其中正高级23人),占总数的33.75%,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数为329人(其中博士研究生学历24人),占总数的41.59%。

(三)办学条件:普通高等学校占地面积21.83万亩(办学条件指标均为学校产权数,以下均同),校均1355.69亩,生均(学生数采用普通本专科在校生数,以下均同)51.96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7166.40万平方米(其中教学科研及辅助用房面积3300.25万平方米),比上年增加312.02万平方米,校均44.51万平方米,生均25.59平方米;纸质图书2.33亿册,比上年增加1133.48万册,校均144.64万册,生均83.16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总值556.51亿元,比上年增加61.00亿元,校均3.46亿元,生均19872.98元。

七、民办教育

全省共有民办幼儿园9542所,入园幼儿23.17万人,在园幼儿98.13万人;民办小学192所,招生4.08万人,在校生34.3万人;民办普通初中346所,招生11.74万人,在校生35.44万人;民办普通高中358所,招生17.84万人,在校生51.2万;民办中等职业学校153所,招生7.07万人,在校生20.97万人;民办普通高等学校46所,普通本专科招生28.81万人,在校生79.17万人。


注释:

[1]各比例和百分比按照四舍五入前原始数据计算,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原因,存在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九年一贯制学校的教职工数计入初中,完全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的教职工数计入普通高中。专任教师按照教育层次进行归类,小学教育专任教师包含一贯制学校中从事小学教育的专任教师,初中教育专任教师包含完全中学和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中从事初中教育的专任教师。

[3]高等学校校均在校生规模和生均办学条件按照普通、职业本专科在校生测算。

[4]所有数据均不包括人社部门管理的技工学校。

[5]民办教育数据包含在相对应的各级各类教育总数据中,民办小学和初中招生、在校生数据包含政府购买学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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