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000004502323D/2025-01139 发布日期: 2025-06-20
发布机构: 山东省教育厅 组配分类: 困难学生资助
有效性: 成文日期: 2025-06-20
统一编号:
山东省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5-06-20 16:55 浏览次数:

(一)资助项目:免学费

资助对象:

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在校生。

资助标准:

免学费标准按照省、市人民政府及其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学费确定。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收费标准免除学费,学费标准高于公办学校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办理流程:

普惠性政策,无需提交申请即可享受免学费政策。

(二)资助项目: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

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为六盘山区等11个原连片特困地区和西藏、四省涉藏州县、新疆南疆四地州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

资助标准:

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3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在1200—35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

办理流程:

(1)特殊困难学生:经有关部门认定的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低保边缘家庭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无需提交申请、无需公示即可享受资助。

(2)一般困难学生: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经学校评审、公示后予以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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