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000004502323D/2025-01137 | 发布日期: | 2025-06-20 |
发布机构: | 山东省教育厅 | 组配分类: | 困难学生资助 |
有效性: | 成文日期: | 2025-06-20 | |
统一编号: |
(一)资助项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
资助范围:
义务教育阶段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
小学每生每年1250元;初中每生每年1500元。
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
小学每生每年625元;初中每生每年750元。
办理流程:
(1)特殊困难学生:经有关部门认定的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低保边缘家庭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无需提交申请、无需公示即可享受资助。
(2)一般困难学生: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经学校评审、公示后予以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