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000004502323D/2025-01052 发布日期: 2025-05-29
发布机构: 山东省教育厅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有效性: 成文日期: 2025-06-03
统一编号:
关于做好2025年公费生与文物全科人才招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5-29 16:25 浏览次数:

山东省教育厅等4部门

关于做好2025年公费生与文物全科人才招生工作的通知

鲁教学函〔2025〕14号


各市教育(教体)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有关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的部署要求,为基层地区提供充足的人才资源和强大的智力支撑,2025年我省继续实施公费师范生、医学生、农科生及文物全科人才定向招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学校

公费师范生培养任务由山东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大学、济南大学、青岛大学、聊城大学、鲁东大学、临沂大学等高校承担。公费本科医学生培养任务由山东中医药大学、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第二医科大学、滨州医学院、济宁医学院等高校承担;公费专科医学生培养任务由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菏泽医学专科学校、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等高校承担。公费农科生培养任务由山东农业大学、青岛农业大学等高校承担。文物全科人才培养任务由山东大学承担。

二、招生计划

全省公费生及文物全科人才招生计划依据各市申报的需求规模及高校学科分布情况统筹确定,具体计划及报考要求见各高校招生简章。全省公费生及文物全科人才培养计划作为定向就业招生计划,纳入培养学校年度招生规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可转入培养学校当年统一录取招生计划。

三、招录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山东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公费生或文物全科人才招生:

(一)热爱所报考专业及将来从事职业,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二)本科层次公费生须通过山东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且夏季高考成绩不低于我省普通类一段线,其中,公费师范生中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分别不低于我省相应艺术专业类别本科文化控制线、体育类本科文化控制线。文物全科人才须通过山东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且夏季高考成绩不低于我省普通类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公费专科医学生须通过山东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且夏季高考成绩不低于我省普通类二段线。

(三)自愿承诺签订并履行公费教育协议或文物全科人才定向培养协议,公费师范生、医学生要保证毕业后在定向就业单位工作不少于6年,公费农科生、文物全科人才要保证毕业后在定向就业单位工作不少于5年。其中,学前教育专业的公费师范生,就业地区公办幼儿园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方式管理的,按照省委组织部等4部门印发的《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通知》(鲁人社发〔2019〕37号)等文件要求进行管理。

(四)身体健康。报考公费师范生、公费医学生要具备认定教师资格或医师资格的身体条件等。

四、招生录取

公费师范生(普通类专业)、公费本科医学生、公费农科生在普通类提前批录取,考生成绩须达到普通类一段线。公费师范生中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分别在艺术类本科提前批、体育类提前批录取,考生文化成绩需分别达到我省相应艺术专业类别本科文化控制线、体育类本科文化控制线。

文物全科人才设置在普通类常规批,作为常规批96个志愿的组成部分,考生成绩须达到普通类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

公费专科医学生设置在普通类常规批,作为常规批96个志愿的组成部分,考生成绩须达到普通类二段线。

具体志愿填报、投档录取办法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另文公布。

五、签订培养协议

公费生或文物全科人才入学前需与培养学校和定向就业市有关部门签订公费教育协议书或文物全科人才定向培养协议书。《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由省教育厅拟定,《农科生公费教育协议书》由省农业农村厅拟定,《文物全科人才定向培养协议书》由省文化和旅游厅拟定,《医学生公费教育协议书》由省卫生健康委拟定。协议书于考生填报高考志愿前公布。

录取工作完成后,由培养学校将经各定向就业市有关部门签章的协议书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寄送给录取为公费生或文物全科人才的考生,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和经考生或考生及其监护人签字的协议书,按培养学校规定时间及要求报到入学。报考公费农科生的考生取得《录取通知书》后,在报到入学前需与定向就业县(市、区)有关部门签订公费教育协议书,具体工作流程另行通知。录取为公费生或文物全科人才的考生如未按规定签订协议书,视为放弃2025年普通高校入学资格。

培养学校要在考生报到入学并完成学籍注册后,形成公费生、文物全科人才录取报到情况总结材料,并分市填制《(学校)注册公费(师范/医学/农科)生、文物全科人才简明登记表》(见附件),连同考生或考生及监护人签字的协议书,一并邮寄或送达各市教育(教体)局或农业农村局或文化和旅游局或卫生健康委。同时,培养学校要将报送各市的《(学校)注册公费(师范/医学/农科)生、文物全科人才简明登记表》汇总后报省教育厅或省农业农村厅或省文化和旅游厅或省卫生健康委备案。

六、工作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各市教育、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等部门,以及有关高校要高度重视,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创新宣传形式与手段,把公费生及文物全科人才的主要政策措施向高中阶段学校全体师生讲清讲透,积极引导和支持优秀优质生源报考。

(二)完善工作机制。有关单位、部门要合理安排公费生及文物全科人才招录各环节工作时间,认真签订并严格履行协议书。在公费生及文物全科人才入学后,各高校要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加强专业能力培养,建立跟踪培养机制,激发学生学习内在动力,关心和促进公费生及文物全科人才的学习和成长,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三)强化监督管理。有关单位、部门要认真执行招生工作纪律,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程序规范、公平公正。对招生录取发生的违规违纪行为,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规定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有关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尽快将本通知转发至高中学校,并主动开展政策解读,让广大考生充分知晓相关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学生踊跃报名。



附件:(学校)注册公费(师范/医学/农科)生、文物全科人才简明登记表.docx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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